額爾古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額爾古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額爾古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一)負責起草相關檔案和重要材料。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黨組、市政府機關黨組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等文稿。
(二)研究請示事項的擬辦意見。研究各蘇木鄉鎮(辦)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重要問題的綜合協調。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對市政府部門、單位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負責文電辦理和檔案審查。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文電辦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負責會務及會議審批管理。負責市政府、政府黨組會議及市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審批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新聞發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
(七)負責重要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額爾古納市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擔涉及市政府各部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督辦、反饋等工作。
(八)負責政務信息和調查研究。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服務。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調查研究工作。
(九)負責蒙古文翻譯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檔案和會議材料的蒙古文翻譯工作。
(十)負責經濟、生態文明體制和社會事業領域改革調研。組織開展經濟、生態文明體制和社會事業領域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檔案。對全市經濟、生態文明體制和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和督查。
(十一)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組織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
(十二)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十三)負責園區經濟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園區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分析監督指導園區基本建設、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文電室(翻譯室)。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文稿核改、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保密等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印章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市長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及市政府黨組、市政府機關黨組印章管理。負責《額爾古納市政府公報》漢文版和蒙古文版的編輯、審定和發行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政府工作報告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答覆件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類大型會議材料及有關政務活動的蒙古文翻譯服務工作;指導政府蒙古文入口網站建設工作。
(二)會議室。負責市政府會議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工作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機關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新聞發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舉行的新聞發布活動。協調聯絡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政府重大決策措施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
(三)秘書一室。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承擔市政府黨組、機關黨組的檔案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涉及全市性工作重要材料的起草、信息調研工作。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四)秘書二室。負責聯繫市人大、政協相關工作部門和市監委、民主黨派。聯繫發展和改革、財稅、金融、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應急管理、國資、信訪、全面深化改革、政務服務、審計、依法治市、維護社會穩定、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五)秘書三室。負責聯繫教育、科技、民政、衛生健康、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醫藥管理、市場監管、商事制度改革、水利、農牧、林草、扶貧開發、能源、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民族事務、供銷合作、交通運輸以及機場、鐵路、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六)秘書四室。負責聯繫自然資源、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文化和旅遊、外事、商務口岸、對外開放、工業和信息化、經濟技術開發等方面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
(七)法規審核室。負責對市政府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辦理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契約、協定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和專家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法制方面的工作。
(八)督查考核室。負責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向市政府領導報告。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市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對全市政府系統承擔的呼倫貝爾市、市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進行交辦、督辦和反饋。負責各蘇木鄉鎮(辦)人民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分解、監控、評價等工作。綜合運用好考核成果,形成有內容、有分析的考評成果報告,供市領導決策參考。
(九)信息調研室(改革協調室)。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和計畫擬定;組織開展全市政務信息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經濟生態和社會事業領域改革重大問題的調研、評估和督查。協調落實中央、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市經濟、生態文明體制和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督促檢查改革落實情況並對成果進行認定;負責與呼倫貝爾市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聯絡、信息報送、資料管理等工作。
(十)綜合室。承擔市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設備、用品的採購管理和發放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紀律制定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安排市政府辦公室節假日值班值守工作。
(十一)人事財務室。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核算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及市政府駐外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園區經濟管理辦公室。負責落實上級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園區經濟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起草、編制、修訂園區發展規劃、建設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園區建設發展的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負責落實園區總規、控規和其他專項規劃的相關申報及審批工作。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整體包裝、形象設計、組織宣傳、招商引資及綠化、衛生等工作,建立園區項目準入制度,辦理重大項目入園的具體組織實施及基地內的各項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園區經濟發展和有關扶持政策;負責實施園區土地徵用及轉用的申報工作;負責對園區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和監督;協助入駐企業辦理土地等各種行政性審批和申請等相關手續。
機關黨總支。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及市政府駐外機構的黨建、群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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