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新格式制

《頒新格式制》是唐代李旦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頒新格式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旦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頒新格式制
朕聞措刑由於用刑,去殺存乎必殺。明罰峻典,自古而然;立制齊人,於是乎在。自我朝建國,僅將百年,天下和平,其來已久。往承隋季,守法頗專;比襲時安,持綱日緩。況朕薄德,甚莫逮先;惟人難理,遠不如昔。粵從守位,三載於茲,庶務煩勞,不損晷景。嘗謂自我作則,感而成化;痛乎迷俗忘返,不威罔懲。將至純風,先歸重典。比者贓賄不息,偷濫公行,放心未寧,禁犯無懼。此焉暫革,斯於永平,遂割小慈,以崇大體。自今已後,造偽頭首者斬,仍沒一房資財。同用蔭者並停,奪非頭首者絞。其承前造偽人,限十日內首,使盡官典。主司枉法受贓,一匹以上,先決杖一百。其緣贓及惡狀被解及與替者,非選時不得輒入京城。縱家貫在京,不得輒至朝堂,妄有披訴。如有此色,並決杖,仍加貶斥。其先在京城者,限三日內勒還。上下官僚,輒緣私情相囑者,其受囑人宜封狀奏聞。成器已下,朕自決罰。其餘王公已下,並解見任官,三五年間,不須齒錄。其進狀人另加褒賞。御史宜令分察諸司,若有罪過不能糾獲者,貶與外官。

作者簡介

李旦(662—716)唐朝皇帝。684—690,710—712年在位。唐高宗第八子,武則天幼子。武則天廢中宗,立他為帝,政事由武則天掌握。聖曆元年(698年),中宗為皇太子,他被改封為相王,長安五年(705年),中宗復位。景龍四年(710年),韋後毒死中宗,矯詔,立李重茂為帝;其子李隆基率“萬騎”入宮誅韋後等,他復即帝位,其政事多出太子李隆基及其同母姐太平公主之手。先天元年(712年)八月,傳位於皇太子。開元四年(716年)病死。廟號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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