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犯罪三道防線

預防犯罪三道防線是指中國一些學者劃分的有機聯繫著的預防犯罪措施三個層次。有幾種不同的說法:(1)指家庭、學校和社會三個領域;(2)指犯罪前預防、犯罪中預防和犯罪後預防三個階段;(3)指作為社會自我完善過程的社會預防、作為人格塑造過程的心理預防和作為事後補救措施的懲戒性預防三項措施。每一種劃分方法都有其特定的著眼點,每一層次都有其特定的內涵與功用,因此,幾種劃分方法無法互相取代或互較優劣。

由預算監督法規調整的、中(央和地方之間、中央和地方與所屬企事業單位之間因預算收支權責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執行預算檢査權和監督權的機關主要是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預算管理職能機關,凡參與預算活動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是預算檢査和監督的對象。內容: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下屬各預算組織是否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財政經濟方針、政策;編制預算、決算或財務收支計畫是否按法定程式,收支手續是否按法律規定辦理;是否及時地、足額地上繳各種稅金和利潤;是否按國家規定使用預算資金或是否有亂搞計畫外基本建設的情況;是否有擅自加價、提價、私分國家資財、及用公款請客送禮、揮霍浪費,影響國家預算收入的情況;人員編制是否超編;對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是否遵照執行;預算資金的使用效果及計畫任務完成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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