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審計

預防性審計指在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發生以前所進行的審計,其審計內容包括預測、決策、計畫、預算等,如投資方案、生產成本計畫、盈利預測、現金預算等審計,其目的是提高預算、計畫、預測和決策的準確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預防性審計具有預防性監督和控制作用,故又稱為事前審計。

事後審計是指在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完成以後進行的審計。由於審計職能一般只能在經濟活動完成以後才能進行,因此事後審計是最普遍的審計形式。事後審計的主要目的是:評價和鑑證已發生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效益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