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科班

預科班

預科班源於18世紀後半葉西方國家在高等院校,是指高等教育的特殊層次。是屬於大學前的預備教育,一般都要求高三畢業生讀1年左右的預科,以適應大學的學習方式。

解放前我國在一些學校專設過一年制預科,後逐步取消。新中國成立後,民族學院先後開設了一些民族預科班,在其他的一些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也相繼舉辦了相當數量的少數民族預科班。1996年全國舉辦民族預科的高等院校達140餘所,在校生11622名。預科教育對提高少數民族學生的文化基礎知識,使更多的少數民族學生升入高、中等專業學校學習起了很大的作用,它已成為主要為少數民族學生舉辦的獨具特色的辦學形式,是民族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科班
  • 拼音:yu ke ban
  • 預科:基礎課程 橋樑課程
  • 類別:大學前的預備教育
  • 人員:高三畢業生
  • 時間:1年左右
何謂預科,相關規定,相關教學,預科優勢,收費標準,

何謂預科

預科即大學基礎課程(University Foundation Year)或橋樑課程(Bridging course),屬大學前的預備教育,一般都要求高三畢業生讀1年左右的預科,以適應大學的學習方式。國內大學預科課程或指定學院教授預科課程,學生完成1年預科後,根據成績決定能否升入選擇的院校的本科階段學習,否則進入該院校的專科階段學習。
預科課程往往是由大學的專業教師精心設計的,用以滿足該大學以後教學的實際需要。但其課程內容往往還與教授該項目的預科教師共同審定和修改。大學預科課程著眼於為學生將來進入大學後能順利完成其大學學業提供必備的知識。英語科目旨在培養學生英語理解、聽、說和寫作等方面的信心與能力。
大學預科是西方教育體系中重要的一環,它在國外教育體系中屬於高等教育的範疇,由於大學預科在從基礎教育順利接軌高等教育的階段中所起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被稱為高中教育跨越到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石。在國內正在興起,以適應高等教育的全面發展。
預科班為解決國內學生適應大學教育體系而設定的一種過渡性課程,一般為2年,設定的課程比本科少,例如本科每年要修讀的課程為8-12門,而大學預科的課程5-6門,其中也有一些課程專門幫助學生適應本國教育系統,例如如何寫論文,如何演講等。課程設計由試點大學提供,各科成績畢業考試合格、獲得預科文憑後,才能讀國內的大學。
除了學習英語外,預科期間學生還要學一些大學預備課程,比如專業課基礎知識,可以熟悉本科的教學方法,調整心理狀態,為本科學習打下基礎。

相關規定

1984年3月,教育部、國家民委在《關於加強領導和進一步辦好高等院校少數民族班的意見》中,對有關民族預科班的教學和管理問題做了明確規定,規定預科階段的任務是“根據少數民族學生的特點,採取特殊措施,著重提高文化基礎知識,加強基本技能的訓練,使學生在德育、智育、體育幾個方面都得到進一步發展與提高,為在高等院校本、專科進行專業學習打下良好基礎”。預科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一年,學生漢語文基礎較差的,學習時間為二年。預科班學生入高校本、專科進行專業學習,其學制與該校本、專科學制相同。民族班招生,在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下,從參加當年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錄取,可適當降分。但是,要按照不同類型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和要求,從各地區各民族的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降分幅度要適當。民族預科班學生學習期滿,政治表現好,經所在學校考試成績合格的,直接進入有關院校本、專科學習。民族班本、專科學生的專業分配,根據國家特別是民族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及學生德、智、體情況,結合學生的志願,在預科班學習期滿時、由學校同有關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商確定;也可以在招生時根據上述條件,由學校同有關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具體工作由學校掌握。專業確定後,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變動。

相關教學

預科雖然重點補習高中文化課程,但教學目的與一般高考補習班不同,教學內容與將來的專業學習有聯繫也有區別。有關部門根據預科教學的基本要求,統一組織編寫預科教材。並引入競爭機制,強化對民族預科學生的管理。要求按照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教材組織教學和考試。規定預科生結業考試中民考漢學生凡漢語文、數學、外語有一門不及格者,不得進入內地高校學習;民考民學生漢語文、數學有一門不及格者,不得進入內地高校學習。

預科優勢

1、 直接就讀本科;
大學預科大學預科
2、 專業選擇範圍廣;
3、 一流師資、科學系統教學;
4、 科學管理、全方位服務;
5、 早一年本科畢業、多一年社會經驗。

收費標準

教育部2005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管理辦法》中,對預科班收費標準做出了規定:
民族預科班學生在預科階段的學費,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和預科培養學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預科生學費標準收取;民族預科班學生轉入本、專科(高職)後,其學費仍按照預科生錄取當年招生學校的學費標準收取。
高等學校要落實國家關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有關規定,由本、專科(高職)招生學校負責民族預科班學生的“獎、貸、助、補、減”等政策和措施的落實,確保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得到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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