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佛山市順德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21號)和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同意順德區公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名稱變更的復函》(順府辦函〔2011〕358號)精神,佛山市順德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更名為佛山市順德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為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負責區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德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 地點:順德區
- 類型:辦公室
- 職責:負責國有資產投資項目的策劃
職能調整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依法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及重要崗位人員進行招聘、考察、任免、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體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負責制訂轄區內國有資產發展的戰略重組和總體發展規劃,推進國有資產結構和布局的合理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提高國有資產的運行質量和效率。
(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五)負責制定和實施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收益管理和增值保值考核指標等方面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登記、界定、劃轉、轉讓、調處;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核准和備案;組織實施所監管的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六)負責區國有資產統計上報工作;負責中介評估機構資產評估資格的審核,對區國有資產評估結果予以備案和確認;監管區產權交易市場。
(七)負責國有資產投資項目的策劃、分析及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經營運作的綜合管理監督。
(八)承辦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