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響水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組織實施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響水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組織實施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組織開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跟蹤評價,配合上級部門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關政策措施。
(八)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貫徹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五)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十六)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寄生蟲與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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