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廣東省鹽務局。廣東省韶關鹽業總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為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
韶關鹽業總公司(韶關市鹽務局)既是全市食鹽專營的經營主體,又是依法行使鹽業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承擔著經濟、社會雙重責任。現有在崗員工75人,銷售網路覆蓋全市三區七縣(市),負責1.85萬平方公里,300多萬人口的食用鹽、生產用鹽、農牧鹽供應任務和國家儲備鹽管理。加碘食鹽實行統一價格、統一分裝,統一配送,年銷量近2萬噸,倉儲吞吐量達10萬噸以上,有先進的加碘小包裝鹽生產設備,自有鐵路專用站台,標準的生產車間和倉庫8000多平方米。公司履行企業職責,在供應合格的加碘食鹽、防治碘缺乏病、應對突發事件、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會貢獻突出,經濟效益逐年增加。
2010年,完成各類鹽總銷售20933噸(其中:小包裝碘鹽11504噸;食品加工用鹽2187噸;小工業用鹽7242噸),實現經營利潤403.46萬元,創歷史新高,經營繼續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
2010年,鹽務局聯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出動鹽執法人員4166人次,出動車輛309台次,查處涉鹽違法案件2起,查獲各類違法鹽產品18.85噸。
(一)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四)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組織實施全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局司內設辦公室、人事部、財務部、專營部,鹽政科、鹽政執法大隊。
總公司下轄市區、馬壩、翁源、新豐、乳源、南雄、始興、仁化和樂昌9個分公司和碘鹽配送中心。
譚紅衛:韶關市鹽務局局長、韶關市鹽業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歐志輝:韶關市鹽務局副局長、韶關市鹽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黃錦瑜:韶關市鹽務局副局長、韶關市鹽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地址:峰前路25
韶關市鹽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