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國土資源局

韶山市國土資源局

韶山市國土資源局是由原韶山市國土管理局、韶山市地質礦產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而成,內設14個股室、所,是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之一,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山市國土資源局
  • 地點:韶山市
  • 內設股室:14個
  • 職責: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等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機構簡介

韶山市國土資源局自組建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和關心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在深化改革中不斷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全市幹部民眾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國土資源法制意識和憂患意識普遍增強。2007年韶山市國土資源局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啟動業務受理視窗,簡化行政審批手續,轉變機關作風,推行服務承諾制、按時辦結制、辦事結果公布制、責任追究制,建立結構合理、配套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高效運轉的管理機制,有效地推進了全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開展,為全市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地址:韶山市棗園路14號
郵編:411300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有關土地、礦產等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全市規劃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土地、礦產和測繪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實施辦法;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2、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基礎測繪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指導並審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有關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與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核。
3、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對基本農田實施特殊保護;擬定實施耕地保護和耕地開發實施辦法,組織和指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並監督實施;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4、負責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統一管理並組織實施全市建設用地的征地拆遷工作;制定並執行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
5、指導全市並負責市區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城鎮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和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爭議等工作。
6、編制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並執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的方案;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審查土地資產處置、儲備方案;負責地價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並負責城區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負責審查從事土地使用價格評估機構的資質;按規定進行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初審。
7、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礦產開發規劃;負責探礦權、採礦權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礦業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工作;根據授權依法審批對外合作勘查、開採區塊;負責礦產資源儲備管理工作;參與審核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的資格和評估結果;負責調處重大礦業權屬爭議。
8、負責全市的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初審,負責測繪任務登記;負責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來組織、個人來本市測繪的事項;負責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監督管理各類測繪成果,保護測量標誌。
9、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行政區界線標準樣圖,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
10、安排並監督國家和省、市財政撥給的有關國土資源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
11、監督檢查土地、礦產和測繪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
12、組織開展國土資源工作的對外合作交流。
13、領導和管理局直屬單位,抓好國土資源系統的隊伍建設。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負責組織實施保證局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為基層國土資源所服務;組織起草、審核局及局辦公室名義上報和下發的公文,負責局會議準備和會務工作,並對局各類會議實行計畫管理;負責來文來電的上傳下達,審核局各有關股室、部門請示的問題,並提出意見,報局領導審批;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涉及國土資源局工作的議案、提案、提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後勤工作和全局車輛管理;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計財股
負責國土系統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局年度資金預決算、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票據管理;負責編制和審查各項收費;承辦各項資金上繳、下撥及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福利、獎金的呈報及發放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執法監察大隊
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和執行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立案、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查處涉及違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案件;檢查督促國土資源中心所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和巡迴檢查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國土資源管理的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案件,組織國土資源聽證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股
實施擬定有關執法監察案件查處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2.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普及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監察網路和監察隊伍的建設,組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實施研究防範違法的政策措施和完善制度的意見;負責信訪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耕地保護股
受理各項建設項目用地的申請,並組織用地預審,以及配合建設用地股做好“一書四方案”中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耕地補充方案;確保全市耕地的占補平衡,在占用耕地的過程中嚴格按韶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補充的耕地保證質量和數量;與鄉(鎮)政府層層簽訂耕地保護責任狀,維護好基本農田保護牌;收取每項建設用地的耕地開墾費;編制土地整理規劃;負責全局的綜合統計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土地整理中心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項目建設的方針、政策,依據上級確定的工作目標和決定,擬定年度計畫,編制實施方案,完善各項制度;依照項目規劃,設計圖紙及證明、圖紙資料等,組織技術人員掌握和嚴格實施本項目規模範圍、工程設計、投資等;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堅持專款專用,轉帳核算,相對均衡,認真負責的原則,嚴格把住項目資金的開支範圍;依照《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項目年度計畫與預算,執行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督管理制度,採用契約管理方式,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契約,按契約規定嚴格管理;不斷完善項目工程現場管理辦法;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決議、決定、做好上傳下達、行文等工作,負責有關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會議準備、記錄、會務等;負責做好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建設用地股
承辦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查;負責市本級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收方案、供地方案的編制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工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用地項目實施情況;負責指導鄉(鎮)用地管理工作;負責農民建房的審查、上報及批准;按照湘潭市下達的年度計畫指標,編制我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按照該計畫組織實施;
綜合規劃股
組織編制韶山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項目用地確需調整規劃的,即及時編制調整規劃說明並且上報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礦產有償管理股
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採礦權的授予、登記、變更、註銷的工作;負責對礦產權轉讓進行審核;參與調處礦產權權屬爭議;參與查處非法採礦活動;參與開辦礦山立項報告的審核;負責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核;參與評估機構從事採礦評估資格的審查;負責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品流通環節的管理;協助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土地儲備中心
代表市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實施壟斷經營,增強土地資源參與巨觀調控市場經濟的能力;參與對土地市場調查、分析、預測;依據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區範圍內的土地實行實物儲備,規劃儲備、信息儲備;在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行使城區範圍內經營性土地的(預)收購、收回、(預)出讓、新增建設用地儲備職能;運作和管理好儲備資金;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接受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個人委託,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和掛牌的交易行為,提供招標、拍賣和掛牌專家庫等技術支持;發布國土資源交易信息行情;受市政府或市國土資源局委託,承擔地價管理的相關工作。
征地拆遷事務所
負責全市征地拆遷工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拆遷事宜;依據政策制定有關補償標準;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國土資源中心所
負責本行政區範圍內的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認真執行、貫徹、宣傳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管理政策法規;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耕地保護工作和資源的調查、分析、論證工作;依法審查村(居)民建房用地,依法收取土地管理各項稅費,並依法做好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本行政區範圍內的土地糾紛,依法查處違法占地和礦產資源違法案件;負責建立健全土地資料的歸檔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做好國家建設用地徵收拆遷和耕地開墾、土地整理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人事監察股
承辦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勞動工資的有關工作;承辦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的呈報及組考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工作;承辦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局系統幹部職工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對局系統幹部職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負責局系統統戰工作和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全局勞動契約工聘用的簽約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地產股
負責全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改變用途、續期、改變容積率、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儲備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負責全市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核定地價的評定與監測工作,負責土地評估機構人員的資格審查及評估結果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及改變用途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劃撥土地出租或改變用地性質等土地收益金的收取工作,國有劃撥土地改作經營性用地的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劃撥土地改作經營性用地的年地租契約簽訂及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地籍測繪股
負責全市土地登記、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授權經營及劃撥等各類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登記及其他變更土地登記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變更調查及土地條件調查等專項調查工作,負責對全市土地資源狀況進行評價,組織初始地籍調查及變更調查工作;負責全市土地權屬確認及承辦重大或個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之間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土地權屬爭議的行政訴訟、複議工作;負責局信息系統的建立、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土地動態監測工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利用現狀、土地權屬狀況及變更情況的統計工作;參與新增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和具體項目供地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測繪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工作;完成局黨組分配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起草、制定局機房和內、外網的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規範等;負責局內、外網的總體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負責政務公開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保障網站、公共信息平台等伺服器的正常運行;負責資料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系統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計算機套用的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
信訪辦
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領導信息

趙剛強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蘇桔全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財務管理、地產市場管理、土地儲備、國土資源交易工作。
分管計財股、地產市場管理股、土地儲備中心、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許建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地籍管理、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土地登記發證、測繪管理、土地調查、政務公開工作。
分管地籍測繪股、信息中心,聯繫韶山中心所。
成劍鋼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征地拆遷、來信來訪工作。
分管信訪辦公室、征地拆遷事務所,聯繫銀田中心所。
范新征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耕地保護、土地整理、聯繫點工作。
分管耕保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聯繫楊林鄉白翎村。
龐新河黨組成員。負責綜合規劃、建設用地管理、礦產開發、地勘地環、安全生產、土地有償工作。
分管綜合規劃股、建設用地股、礦產有償股。
譚佑明 執法監察大隊長。負責政策法規、執法監察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股、執法監察大隊。
趙鐵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機關日常管理、人事教育、紀檢監察、老乾、安全保衛、黨務、雙聯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監股、工青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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