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湯衡(生卒不詳)字聘之。河北高陽人。12歲應童子試,詩賦甚美,令人嘆止。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中進士,授兵部主事。五十一年(1786),充任順天鄉試同考官。有某卷為某主司屬意薦舉,湯衡不畏權勢,嚴辭相拒,又責主司越權行事,由此,其坦直之聲譽滿京都。後授隰州(治今山西隰縣)知州。隰州位處山區,多虎患,湯衡率人在山中捕虎數隻,其患遂止。後擢汾州府(治今山西汾陽)知府。
汾州有兄弟為爭家產相鬥,數年不止。湯衡曉以大義,使兄弟和好如初,並送3萬兩金以謝官府,湯衡卻之,兄弟皆感泣。後因祖母年事已高,湯衡為侍奉左右,離官還鄉達十餘年,其孝心廣受稱道。嘉慶十年(1805),出任桂陽州(治今湖南桂陽)知州,後調澧州(治今湖南澧縣),因事罷官歸鄉,不久鬱鬱而終,終年8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