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民政局

韓城市民政局是一個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本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管理、社會保障救濟、社會福利服務、基層政權建設以及雙擁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市民政局
  • 單位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主要工作:社會行政、保障、福利、雙擁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婚姻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本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指導、監督全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登記、年檢,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非法組織。
3、指導、監督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檢,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負責全市軍烈屬優待、撫恤,革命烈士的審核、追認、褒揚工作;指導重點烈士紀念建築保護單位做好管理工作。
5、組織實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協調開展軍地兩用人才培訓。
6、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供站、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災情核查上報和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各鎮辦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8、負責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和組織實施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制度;負責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棄嬰管護工作。
9、指導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各鎮辦做好村委會、居委會換屆選舉和村務公開工作。
10、擬定社區工作、社工隊伍政策,協調本市社區建設工作。
11、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倡導婚喪習俗改革;負責全市殯葬執法工作。
12、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建立和實施孤兒保障制度。
13、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勘界工作;負責各鎮、村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組織調處市(縣)際和市內行政區域便捷爭議;負責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
14、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社會福利事業、老齡事業、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
15、負責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6、負責本市慈善事業和僑務工作。
韓城市民政局屬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本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管理、社會保障救濟、社會福利服務、基層政權建設以及雙擁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內設5個股(室),為辦公室、社救股、民政股、優安股、福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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