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韓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韓城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地方性規劃和管理辦法。
(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工作部門、各鎮、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工作情況。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四)承擔工礦商貿行業(煤炭行業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屬地、分級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下同)、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省、渭南中駐韓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綜合監督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煤炭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礦井、新建礦井、技改礦井、整合礦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六)承擔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相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負責煤層氣一級增壓站之後經營方面安全監管工作。
(八)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一般、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協助做好重大和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安全培訓考核工作。
(十二)配合省和渭南市安監局對從事安全生產評價、諮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監督,協助組織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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