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暫住證》由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 收費標準:每證5元
- 聯繫電話:0913-5296810
- 辦事機構:暫住地公安派出所
-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 發布機構:公安局
辦理條件,辦理手續,辦理流程,辦理時限,
辦理條件
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的年滿十六周歲的外來人員,應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辦理手續
暫住人員應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還應當提供申請暫住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並按規定填寫暫住人口資料卡。
辦理流程
申報材料 辦事處理流程 準備好申辦材料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部隊等單位招用暫住人員的,由招用單位統一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到本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或申領暫住證;(二)租賃房屋暫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偕同暫住人口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或申領暫住證;(三)其他暫住人口,由本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或申領暫住證。
辦理時限
準備好申辦材料,按照辦事流程當場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