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S12號自動霰彈槍(韓國USAS12號自動霰彈槍)

USAS12號自動霰彈槍

韓國USAS12號自動霰彈槍一般指本詞條

USAS-12霰彈槍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設計的舊式麥克斯韋Atchisson突擊霰彈槍。大約1989年,美國吉爾伯特設備有限公司決定提出了一種以Atchisson突擊霰彈槍作為基礎的可選擇性射擊武器。由於設計了新武器以後沒有大規模生產的能力,因此它開始尋找可能的製造商。最後,只有韓國的大宇精密工業公司同意讓出一部分高科技大宇集團的資源來生產這種武器。大宇的設計師很快就適應這種新武器的製造技術,並在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大規模生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USAS12號自動霰彈槍
  • 研製國別:韓國
  • 分類:E922.17
  • 研製機構:大宇精密工業公司
基本信息,歷史,設計,遊戲裝備,

基本信息

研製國別: 韓國
研製機構: 大宇精密工業公司
分類: E922.17
關鍵字: 槍械 陸軍裝備 霰彈槍防暴槍
簡介
容彈量:20發
韓國大宇精密工業公司生產的USAS12號自動霰彈槍,可用來威懾、擊傷暴徒,已裝備韓國警察部隊使用。

歷史

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超過30,000 枝USAS-12霰彈槍遠銷至好幾個亞洲國家的軍隊、安全部隊和執法機關。同一時間,吉爾伯特設備有限公司亦試圖把半自動版本USAS-12向美國民用市場出售,但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英文: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簡稱:ATF)卻迅速宣布,它“並不適合運動的用途”以及是一枝“毀滅性武器”(第三類槍械)。因此,它成為全美國槍械法的1934 枝明文禁止的霰彈槍。這大大限制了其在民用上的發展。而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RAMO國防公司亦從韓國和美國引進大量零部件,以便開始大規模生產USAS-12霰彈槍及銷售至國內市場,但此武器只限於銷售至政府機構。
至到今天,此槍仍然由韓國大宇精密工業公司生產及向軍隊及執法機關銷售。但是最近,美國槍械製造商,位於斯科茨代爾的Ameetec武器公司,宣布已開始生產USAS-12的半自動仿製型,稱為WM-12。它和USAS-12的主要差異在於移除了USAS-12上方的固定金屬機械照門和提把,取而代之的是皮卡汀尼導軌。根據製造商所指,WM-12不是“毀滅性武器”,因此可以向平民出售。但是事實上,到了2008年1月,WM-12已經不能再在Ameetec武器公司的網上購物清單上發現,所以這有可能是因為他倆決定停止生產。實際上,只有極少數的WM-12都是採用USAS-12霰彈槍的設計。
類似設計概念的Saiga-12半自動霰彈槍都是由彈匣供彈。然而,Saiga-12可以通過多個經銷商出售,而且沒有被當局歸類為“毀滅性武器”。

設計

USAS-12是一種採用氣動式設計,可以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外型與M16系列相似,其設計目的是提供持續而且強大火力的全自動霰彈槍,同時無論左撇子或右撇子皆可按照習慣改變進彈拉柄及拋殼方向。它可以因應情況而使用10發可拆式盒型彈匣或20發可拆式彈鼓其中一種供彈,這兩種類型供彈具都是由塑膠聚合物製成,而彈鼓背板由半透明聚合物製成以以便於射手快速觀看霰彈剩餘量。其有效距離為40米。專供軍用的USAS-12在握柄上方有一射擊模式切換桿,可旋轉切換桿決定半自動操作或全自動操作,在全自動操作時會以360 發每分鐘的速度射擊。除了使用一般12號口徑霰彈之外,USAS-12也可使用單發彈丸的連續射擊。鹿彈有效射程約在12~25米,而單發彈丸有效射程約在50米左右。
美國禁售USAS-12
根據美國在1994年頒布的聯邦突擊武器禁製法案(英語:Federal Assault Weapons Ban,簡稱:AWB)的禁止攻擊武器條款,平民完全不能購買任何USAS-12。

遊戲裝備

反恐精英Online中的USAS12
20發12Guage口徑裝彈的USAS-12因為其過於強大的破壞力,在全世界範圍內屬禁用武器。 雖然威力強大,但是子彈的消耗嚴重且穩定性不佳。另外還有迷彩USAS12,現已絕版
?韓國製造的USA-12是一件導氣式、彈閘供彈的霰彈槍。當任務需要大火力支援時即便是她的天下。
半自動,威力低,射速中等。
需要等級為22級才能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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