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昌國

韋昌國

韋昌國,男,布依族,貴州貞豐人,中國作協會員,貴州省作協主席團成員,魯迅文學院第十二屆作家班學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韋昌國
  • 國籍:中國
  • 民族:布依族
  • 出生地:貴州貞豐
經歷,作品,魯迅班畢業講話,

經歷

1984—1992年任三都縣氣象局氣象員,1992—1998年任黔南州氣象局秘書、副主任,1998年—2015年任黔南日報社記者、新聞部主任,2015年—2019年任黔南州委黨建辦副主任,2019年至今任黔南州文聯主席。2009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

作品

出版小說集《城市燈光》《渡河》和兒童文學集《甲金的故事》、散文集《另眼觀潮》4部。小說入選《2007中國最佳短篇小說》《新時期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作品選集》《貴州新文學大系》《新世紀貴州作家作品精選》等。
主要小說作品《斷腿孫棋》、《山猴之死》、《山下有片楓樹林》、《陌生電話》、《玫瑰祭》、《城市燈光》、《梅原》、《麥子的夜晚》。

魯迅班畢業講話

我叫韋昌國,是來自貴州的布依族作家代表。在貴州的南盤江、北盤江、紅水河、清水江兩岸,世代繁衍生息的布依族,人口達兩百多萬,其中有很多優秀作家,而我能夠作為他們的代表走進魯院深造,真是趕上了好時代。在此,特向中國作協、魯迅文學院的各位領導、老師們表示最衷心的感謝!
在魯院學習的4個月中,我珍惜機會,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抓緊一切時間汲取知識營養,寫出了10餘篇小說和散文,有的已經在報刊上發表。通過學習,我在思想認識、寫作觀念、創作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上的提高。魯院的開放、包容以及寒遷旋求真務實的學風,使我在學習和寫作上有了新的認識和轉化。魯院的文學精神,使我更加明晰了“文學的擔當”和作家應有的社會責任。回顧翻舟煮榆自己堅持了20年的業餘寫作,初期是因為愛好文學,近年慢慢轉變到“愛好與責任”的雙重因素。到魯院學習後,我對文學的“社會責任”有了更深的認識。我櫻棄詢知道今後的創作道路會很長、很艱難,但是也很光榮。這是一名作家的光榮!
我在聽了眾多文學大師、各界專家的講課後,更加堅定了文學創作信念。我始終堅信一句話: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不僅需要物質,還需要精神。即使我們能夠創造出滿地黃金,如果沒有文學,我們將用什麼來撫慰日漸消瘦的精神?對此,我認為,創作出代表先進文化方向的作品,作家負有重大責任。尤其是直接接受過魯院精神洗禮,從魯院大門走出去的作家,更應該有這樣的自覺,拋棄一切功利思想,心無旁騖,潛心創作,用魯院給我們增加的鈣質,挺起文學的脊樑!
二是創作觀念的轉變。在魯院期墓放間,我基本上讀完了歷屆獲得魯獎的中短篇小說和相關評論,以及重讀了沈從文、汪曾祺等作家的部分小說集和散文集,從中慢慢體悟大師們的創作手法和對文本的探索。這樣的閱讀,使我更多地領悟並加深了文學關注時代發展、關注世道人心、關注底層民眾的悲憫情懷。
比如說對小說的“溫暖”問題,我過去的小說,幾乎都是冷峻的色調,這與我個人的生活經歷和從事的新聞職業有關,我所看到的多數都是小城鎮、農村社會底層民眾的悲苦,但主要還是思想認識有局限性道寒立駝。但是,正如鐵凝主席、白描院長、陳建功、雷達、劉慶邦等文學大家在為我們授課時說的那樣,文學作品應該寫出人類心靈中所共有的東西,應該具有使人向上的力量,具有人性的光輝和希望。過去我對此認識不足,在魯院學習後,我體會到,文學的“溫暖”的確是需要的,不能僅僅到展示悲苦、宣洩絕望為止。可以說,我在魯院學習的最大收穫,不僅僅是怎樣寫小說,還在於寫作觀念上的深刻轉變。
三是作品創作及發表情況。在魯院期間,在院領導和老師們的關心和指導下,我先後創作了短篇小說《碑文》、《幸福指數》、《尋寶》、《鄉村往事》(系列小說)以及散文《老木的心事》、《難忘故鄉布依歌》、文論《制約黔南小說的幾大因素》、《過度美化“鄉土田園”是作家精神的矮化》《人文背景下的批判與勸導》等10餘篇作品。其中近半數已經在《芳草》雜誌、《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
更讓我頗感喜悅的是,在此期間,我的中短篇小說集《城市燈光》估端碑正好出版,並有幸參加了本班的小說研討會,聽到了來自魯院老師、同學們以及中國作協創研部、《民族文學》、《文藝報》等專家的寶貴意見,他們在肯定我作品優點的剃全府同時,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這對我今後的創作實踐,具有相當重要的指導意義。
總之,在魯院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我將把學到的知識進行梳理,認真思考和消化,作為促進自己創作的養料;同時,把魯院寶貴的文學精神帶回貴州黔南,傳遞給我們黔南州作協的廣大會員,爭取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來,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學發展盡力,以此不負家國的期待,回報中國作協和魯院的精心培養。
三是作品創作及發表情況。在魯院期間,在院領導和老師們的關心和指導下,我先後創作了短篇小說《碑文》、《幸福指數》、《尋寶》、《鄉村往事》(系列小說)以及散文《老木的心事》、《難忘故鄉布依歌》、文論《制約黔南小說的幾大因素》、《過度美化“鄉土田園”是作家精神的矮化》《人文背景下的批判與勸導》等10餘篇作品。其中近半數已經在《芳草》雜誌、《人民日報》等報刊發表。
更讓我頗感喜悅的是,在此期間,我的中短篇小說集《城市燈光》正好出版,並有幸參加了本班的小說研討會,聽到了來自魯院老師、同學們以及中國作協創研部、《民族文學》、《文藝報》等專家的寶貴意見,他們在肯定我作品優點的同時,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這對我今後的創作實踐,具有相當重要的指導意義。
總之,在魯院我學到了很多東西,我將把學到的知識進行梳理,認真思考和消化,作為促進自己創作的養料;同時,把魯院寶貴的文學精神帶回貴州黔南,傳遞給我們黔南州作協的廣大會員,爭取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來,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學發展盡力,以此不負家國的期待,回報中國作協和魯院的精心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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