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韋伯斯特 於1758年出生於定居在康乃狄克州西哈特福市的一個北方人家庭。他有兩個兄弟查爾斯和
亞伯拉罕 ,和兩個姐妹梅西和耶路撒。他的父親是一個農場主和紡織工,是康乃狄克州州長約翰·韋伯斯特的後人;母親則是普列茅茨領地長官威廉・布雷德福的後代。16歲時他進入康乃狄克州唯一一所大學
耶魯大學 學習。時逢
美國獨立戰爭 ,由於食品短缺,許多課程轉到康乃狄克州的
格拉斯頓伯里 ,
獨立戰爭 期間,他加入了康乃狄克州地方軍。1778年畢業之後,由於負擔不起學習法律的費用,他到格拉斯頓伯里,哈特福市和西哈特福的中國小教書。1781年他獲得了
法律學位 ,但畢生都未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而是在中國小教學,並試圖建立一些小規模學校,可是都不是很成功。
諾亞·韋伯斯特 韋伯斯特的妻子 政治觀點 直到1781年,
韋伯斯特 都主張新民族的擴張,認為美國民族主義高於歐洲,因為美國價值觀更優越。
“美國洞見了這些荒謬——她看到歐洲國家不同教派之間爭論不休,商業,人口等各方面發展受到阻礙和制約,因為人們的意識就像身體一樣過度膨脹,‘被政策和迷信雙重束縛’:她嘲笑他們的愚蠢並規避他們的錯誤,將自己的帝國建立在普遍寬容上:她哺育各種宗教——她保護個人的神聖權力(這讓歐洲人怎樣的大驚失色啊!);她使見解不同的人生活在至高的和諧中……她終將升到偉大和榮耀的頂峰,相比之下,古希臘羅馬以及現代帝國都將黯然失色。”
他以拼寫書和字典為美國民族主義知識界的奠基做貢獻。在十八世紀八十年代,
韋伯斯特 是一個直言無諱的
聯邦制 擁護者。在政治理論上,他降低了美德的重要性(
共和主義 的核心價值觀),強調廣泛傳播的物權(自由主義的關鍵元素)。
韋伯斯特婚姻美滿,並成為哈特福市的精英,但並不富有。1793年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以1500美元的薪金聘請他到紐約編輯一份聯邦制擁護者的報紙。12月他創立了紐約第一份日報《American Minerva》(後來的《商業廣告報》)。他做了四年編輯,寫了相當於20期的文章和社論。他還出版了半周刊《The Herald, A Gazette for the country》(後來的《
紐約觀察家 》)。作為黨羽,他很快就被擁護傑斐遜的共和黨人公開抨擊為“懦弱的,自以為是的愛國者”,“無可救藥的瘋子”,“虛偽的饒舌者……假裝博學者和庸醫”,即使是
聯邦制 擁護者科伯特也把他描述為“擁護聯邦制的賣國者”,“偉大的傻瓜和無恥的騙子”。這個文字大師非常苦惱,就算是“民主”,“人民”,“平等”這樣的字眼都會在公眾辯論中使他困擾,因為這些詞都是形而上的抽象,要么沒有意義,要么有意義但沒有凡人能理解。
1837年給女兒的信 韋伯斯特 崇尚法國的極端思想,不像大多數聯邦制擁護者,他支持處決
路易十六 。他強調中立的對外政策,但當法國大使埃德蒙·吉尼特在美國建立了一個前雅各賓的“民主共和團”干預美國政治和攻擊華盛頓時,韋伯斯特譴責了他們,並讓他擁護
聯邦制 的編輯同僚們“既不贊成也不反對這些團體,他們是異國的植物:和平之光會毀滅他們”。
幾十年來他都是新美國多產作家,出版課本,為聯邦政黨寫政論,在報紙上發表了大量的文章(現代他的作品書目多達655頁)。
主要作品 作為教師,他不喜歡美國的初等學校。它們常常過於擁擠,70個各種年齡的孩子擠在只有一間房的校舍里。只有很少未經訓練的教師,沒有課桌,從英國來的課本也讓不能讓人滿意。
韋伯斯特 認為美國人應該學習美國課本。於是他著手寫一部三冊的概略《英語語法》,由一冊拼寫(1783年出版),一冊語法(1784年出版),一冊閱讀(1785年出版)組成。他的目標是以美國的方式訓練兒童。他認為自己最大的貢獻是在英語語法和發音“炫學的叫嚷”中“拯救了“我們的民族語言”。他抱怨英國上流社會敗壞了英語,他們建立了自己拼寫和發音的標準。韋伯斯特認為對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學習不應超過對英語語法的學習。他認為美語的標準“和美國文明和教會機構的共和標準是一樣的”,這意味著大部分民眾將控制語言;政府中流行的主權必須伴隨著語言的流行使用。“事實是大眾的習語是語言的規則,所有偏離這一標準的都必是錯誤的。”
詞典的手稿 拼字書的優點在於它易於教授,它的難度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其他 美國所有詞典編纂家中最著名,而且不知疲倦地支持
美國英語 的人,就是諾亞·韋伯斯特,他在美國英語故事中的影響,一如喬治·華盛頓在美國革命紀事中的影響。從1789年的《論英語》到1828年的偉大里程碑《美國英語詞典》(今簡稱為《
韋氏大詞典 》),他的作品一如
塞繆爾·詹森 的作品,也是一座豐碑。
韋伯斯特 生於康乃狄克的
哈特福德 。就像許多美國革命者一樣,他從法律轉向教育,作為一種謀生手段。正是這種職業的改變,使得某些人的一生都為之一變。當時,英國與各殖民地處於交戰狀態,學校的課本傳統上都是從倫敦進口,但倫敦卻出現了短缺。除此之外,根據韋伯斯特的看法,這些課本難以令人滿意。因此,他按照新大陸的精神,開始來填補這一空白。1783年至1785年之間,韋伯斯特還不過二十來歲,就用英文發表了三本啟蒙書——一本單詞拼寫課本、一本語法書和一本讀物——他給它們取了一個很誇大的標題,《英語語法學院》。藍封皮的《美國單詞拼寫課本》結果成了一本決定性的暢銷書,在
韋伯斯特 的一生共賣出8000萬冊(僅次於《聖經》,韋伯斯特的銷售商常常把它跟《聖經》放在一起銷售)。正如韋伯斯特所說,他的目的是“把統一而準確的發音引入普通學校”。早於1782年,一位對美國言語統一性做出評論的人曾把這歸因於“一種過程,其頻率或通用性想必很自然地得到了北美學校教學的協助”。
新英格蘭 一家報紙通過回憶,解釋了《美國單詞拼寫課本》如何在學校使用的情況: 當時的通常做法,是讓所有這樣的學生(即那些程度夠高,能清楚發出一個音節以上的詞的人)站在一起,形成一個班級,然後齊聲朗讀拼寫表上的一兩排字。教師給一個開始的信號,大家就一起來讀,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讀,單獨地發出每個音節的音,再加上前面的音節,直到念完整個字,如a dad,m imi,admi,r ara,admira,t i o nshun,admiration。這樣一種形式的讀法極為刺激,而且依本人愚見,也極為有用,因為它要求審慎而又清晰地發音並如此去教學生…… 《美國單詞拼寫課本》的稿費是每本1美分,其成功使
韋伯斯特 獲得了足夠的生活費用,於是他把餘生全部貢獻給了熱情支持美國的語言事業及其拼寫、語法和發音。一位老印刷商回憶學徒時期時講的一個故事,說有一天,“一個小個子,臉色蒼白的人走進辦公室,交給我一張印了字的單子,說:‘小伙子,你用這些單詞的時候,請按我這兒說的方式拼寫:theater、center等’”。此人就是諾亞·韋伯斯特,他挨家挨戶走遍所有的印刷廠辦公室,勸說人們遵循他的“改進”規則。 1789年,韋伯斯特發表了他的《論英語》,幾乎像福音傳道士一樣火暴地宣布,他將致力於把
美國英語 與其母語分開: 有幾種情況使得將來把美國之舌與英語分開成為必要,而且不可避免……不計其數的地方原因,如一個新國家,新結識的人,藝術和科學思想的新的合成,以及與歐洲完全不知道的部落的某些交流等,都會把新詞引入美國之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原因將在北美產生一種語言,它之有別於英格蘭的未來語言,一如現代
荷蘭語 、
丹麥語 和
瑞典語 之有別於德語或互相有別於對方…… 僅僅任歷史自行發展是不夠的。美國人必須行動起來。“我們的榮譽感,”
韋伯斯特 寫道,“要求我們不僅在語言方面,也在政府方面擁有我們自己的制度。”1806年,韋伯斯特出版了他的詞典,這是他計畫使
美國英語 標準化的下一步,並繼續號召人們對英國文學典型保持“超然的態度”:“依我看,沒有什麼比對英國作家表示默認和信任,毫不遲疑地相信他們的意見、他們的決定以及他們的一顰一笑更糟蹋國人的天才和性格的了。” 韋伯斯特努力的頂點是他的《美國英語詞典》1828年的出版,該詞典比詹森的約長三分之一,含有很多美國用法。也許畢生的努力和在英格蘭度過的一年使他成熟了。他在為這部里程碑撰寫的前言中指出:“本詞典中的語言總體跟英格蘭一樣,延續兩者之間的同一性很有必要。”儘管該詞典如今已在美國英語史上獲得了受人尊敬的地位,第一版《美國英語詞典》僅售出2500冊,他為了出版第二版,迫不得已把自己的家產做了抵押。他的餘生被債務像狗一樣緊緊跟隨,後於1843年在
康乃狄克州 的
紐哈芬 去世,大部分努力都無人認可,也無人讚賞。 回過頭來看,
韋伯斯特 對
美國英語 拼寫的影響極其巨大。美國人現在要為這些單詞的拼寫而感謝他,如“color”代“colour”,“wagon”代“waggon”,“fiber”代“fibre”,“defense”代“defence”,以及“tire”代“tyre”。他的詞典目的就是要根除英語發音,如把“前額”念成“fore head”而不是“forrid”。美國言語依然要比英語更具分寸感。美國言語與眾不同的模式,其對每個單詞中每一音節適當加以強調的做法,部分可歸因於韋伯斯特拼寫比賽的影響,以及他的這句格言:“所謂發音清晰,就是要按照規定的發音規則,把每個音節中每一字母的音按適當的比例發出來,而且要在組成單詞的音節之間做如此的區別,使得人耳毫無困難地確認其數目。”(這句格言產生了“秘書”一詞的美國發音“sec ret ary”,而不是英國的“secret′ry”。同理,讀過
狄更斯 作品的人可能還記得,“waist鄄coat”這類詞的英國發音是“weskit”。根據
韋伯斯特 的發音指南,這個詞的發音沒打半點兒折扣,就是“waist coat”,這特別地方便了那些第一次學習英語的移民。) 韋伯斯特對美國言語韻律的影響究竟達到何種程度,將永遠——就像大部分語言史一樣———會引起爭議。不過,關於大多數美國言語,特別是東海岸以外美國言語的統一性,從來都沒人置疑。即使在東部,也沒有任何像英國所知的那種駁雜的地方差異。女演員法妮·肯伯爾在如何傾聽口語方面受過專業訓練,她在美國東部一次行旅中說:“
美國南部 、西部和東部各州都有各自強烈的發音特色,很容易識別。”大略說來,她的這句話依然有效,正是這些大言語區常被誤認為具有統一性。 東北部的言語起源我們已經勾勒過,它的通常特點是喜歡縮略,傾向於不發“r”音。根據記錄,
新英格蘭 人把“really”發成了“r′ally”,“underneath”發成了“un′neath”,“pretty”發成了“pooty”。據長篇小說家托馬斯·婁·尼科爾斯說,在南方,“當地話由於混雜的黑人話而喜歡縮略、變軟、變寬了”。南方人一般都保留了傳統英語“a do鄄ing”一詞最後的“g”不發音的現象。根據記錄,他們把“once”發成“wunst”,“horse”發成“hoss”,“ask”發成“aks”,這種發音很可能是從黑人那兒搬過來的。朝向
密西西比河 方向和該河以外地區,美國言語更加豐富、更加強大了。尼科爾斯寫道:“可以肯定,隨著人們西行,他們的嘴巴張得更大,講的話也更粗。”據他描述,西部人“在水上行,喊聲蓋過雷鳴,渴飲密西西比河水,心裡有數,他就是‘genuwinearti鄄cle’(真貨),他要是不喜歡誰,誰就‘ain′tworthshucks’”(“shucks”是牡蠣殼的意思,也就是“連一隻牡蠣殼都不值”,當然相當於漢語的“一文不值”,但我還是覺得牡蠣殼好。——譯者)。正如
馬克·吐溫 根據他自己生活經歷的報導,邊疆地區的人談話,哪怕是在葬禮中,也是出了名的不著邊際:“一個朋友籌碼兌成了現金(死了),我們要好好給他送行。所以,我現在要幹的事,就是把某個人叫醒,給我們來段下巴音樂(聊個天),跳華爾茲舞送他走人。” 在這些廣袤地區,幾乎所有的人從廣義上都能聽懂對方的話,因此,與美國人所認為的
英國英語 中許多難以理解的地區差別相比,這對美國人來說就比較有利。對於許多搞評論的人來說,兩者的這種對照表明,美國話有著引人注目的“統一性”。1828年,著名的《最後的莫希乾人》作者,長篇小說家詹姆斯·菲尼摩爾·庫柏寫道:“在美國,儘管各省和各州在音調,甚至發音和某些單詞的使用上有其各自的特色,但不存在‘扒土啊’現象。一個美國人可以區分
喬治亞州 的人和新英格蘭州的人講話的差別,但你(他的英國聽眾)就聽不出來。”接著,庫柏指出了這一口音削平的可能主要原因,即歐洲擁入美國的移民:“二十年前,
新英格蘭 和紐約或
賓夕法尼亞州 或任何其他州的言語差異要比現在大得多。僅移民在這一變化中就占有很大比例。”
1958年的紀念韋伯斯特的郵票 1833年的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