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鞏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隸屬於鞏義市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鞏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局長:王 罡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鄉建設、住房保障、房地產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編制城鄉建設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城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論證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三)組織建設系統各部門編制城鄉建設計畫,並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平衡後,報市政府批准;參與綜合平衡城鄉建設資金使用;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參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城建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市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擬訂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房屋徵收與補償費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進行監督;負責核實違反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行為。
(五)負責市政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招投標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管、建設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等工作;負責停車場、垃圾處理場、公廁、垃圾中轉站、路燈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城市河渠等基礎設施的大修、中修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管理工作。
(六)負責協調擬訂全市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行業發展政策;負責建築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建築、居住建築裝修裝飾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核和管理;負責建築勞務市場管理、建築業統計、建築企業信用評價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七)負責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和造價諮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造價諮詢單位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與民用建築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
(八)負責編制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九)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相關政策的監督落實;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
(十)承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研究建築產業現代化標準體系;負責裝配式建築推廣及發展的政策研究;組織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十二)擬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科技試點、示範工程建設。
(十三)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全市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和中心鎮建設工作;按照分工做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有關住房保障、房地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房地產行業相關的行政執法(除行政處罰)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房地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前置條件的出具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和後期管理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經紀、價格評估、住房置業擔保、商品房預(銷)售等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案審查報批、經紀機構備案和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交易契約網上籤約備案與成交價格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樓盤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面積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交易和產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擬訂住房制度改革遺留問題的處理辦法;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導價格;負責房改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負責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二十)擬訂全市房屋租賃市場發展規劃,擬訂全市租賃住房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房屋租賃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全市房屋租賃企業備案和信用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項目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及動態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住宅產業化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物業服務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
(二十三)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並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鑑定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鑑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屋修繕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
(二十四)組織協調房地產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編制全市房地產業科技進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信息化建設和綜合統計工作。
(二十五)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及各種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救災應急救援方案。
(二十六)負責全市人防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使用與維護;負責城市地下空間人防工作的規劃和開發利用;負責地下空間兼顧人防需要防護部分的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平戰轉換。
(二十八)負責組織修建本級人防指揮工程及公用的人員掩蔽和疏散幹道。
(二十九)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行動,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防空防災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平時做好訓練演練。
(三十)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擬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建設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專用信號和警報設施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十一)負責擬訂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預案、計畫和各種保障方案,參與應急救援、公共安全、民事防護並提供支持。
(三十二)指導開展人民防空民眾組織建設,制定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建設規劃和整組訓練計畫並督促落實。
(三十三)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
(三十四)組織制定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規劃;擬訂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十五)負責人民防空預算經費及國有資產管理;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
(三十六)加強統籌城鄉建設管理,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健康發展。
(三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八)關於不動產登記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交易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房屋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市房屋轉讓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負責房屋面積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交易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領導分工

王 罡:鞏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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