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鞏秀芬與被害人鞏志蘭系婆媳關係,二人因生活瑣事不和。2012年3月5日上午,鞏秀芬懷抱其子李凱旋到鞏志蘭家中,想讓鞏志蘭幫助照看其子,鞏志蘭不同意,為此,二人發生爭吵。鞏秀芬惱怒,遂從鞏志蘭廚房外拿起一把鐵錘,進廚房內對鞏志蘭頭部擊打一下,鞏志蘭被打後用手抓鞏秀芬頭髮、臉後倒地,鞏秀芬遂又上前用錘擊打鞏志蘭頭面部及腰部,致鞏志蘭死亡。次日上午,被告人鞏秀芬在親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鞏志蘭系被他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