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醫療保障局

鞍山市醫療保障局為鞍山市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劃和標準,擬定我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定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醫保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和生育保險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指導推進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擬定並組織實施統籌地區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公務員補助等政策。指導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財務預決算及日常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保密、安全、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字綜合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
(二)待遇保障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籌資、待遇保障相關政策,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和公務員補助等政策,做好醫療保險政策與醫療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定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特慢病管理、異地就醫結算管理等相關政策。負責監督和管理定點醫藥機構醫藥服務相關政策落實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擬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結算管理等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基金監管科
擬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實施市直醫保基金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推進全市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保智慧型審核和監控系統開發管理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相關指標信息的綜合統計和匯總上報等工作。履行監督管理醫保基金行政職責,監督指導經辦機構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欺詐欺保違規違法行為。

主要領導

程新凱: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鞍山市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
杜鳴松:黨組成員、鞍山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鞍山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全面工作。
陳國志: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機關黨建工作、綜合工作、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工作、基金監管工作。
周忠: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待遇保障工作、醫藥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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