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2003年5月20日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3年8月1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9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9月02日
  • 頒布單位: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廢止案。由於國家、省相繼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遼寧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1995年制定的《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已不適應計畫生育新形勢的需要。《遼寧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比較詳盡,完全適用我市的計畫生育工作,《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已無修改必要。因此,決定廢止《鞍山市計畫生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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