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從案發情況看,糧食收購、儲存、銷售、輪換等基層糧庫運營關鍵環節,均為涉糧腐敗問題多發地帶。此外,糧食流通設施、儲備基礎設施、各級投資項目建設等,也是腐敗易發多發點位。如四川糧油批發中心原黨委委員、直屬儲備庫原主任范盛良,既在糧食購銷、輪換等環節大肆撈取好處,同時也通過直屬庫食用油罐氟碳漆施工等各類工程項目,收受項目承建商給予的數百萬元“關照費”。
從涉案情節看,一些糧庫“碩鼠”膽大妄為、貪得無厭,作案時間長、次數多、涉案金額大。有的把國家糧庫當私有企業,內部管理搞“家長制”,如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糧管所原所長於志剛擔任所長20餘年,將公有物業租金、補償款等據為己有,把企業變成個人取款機。有的內外勾結、團伙作案,“塌方式腐敗”時有發生,如江蘇省儀征市基層糧站發生腐敗窩案,15個基層糧站中有14名站長被查。
基層糧庫腐敗案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在糧食收購、儲存、經營等環節存在漏洞隱患,在制度建設、日常監督、人員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
剖析相關案例可以發現,一些糧庫蛀蟲貪腐手段並不高明,卻能屢屢得手,長期得不到有效糾治。這暴露出一些地方糧食系統在糧食收購、儲存、經營等環節存在漏洞隱患,在制度建設、日常監督、人員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
以談衛東為例,其“靠糧吃糧”長達6年多,涉及侵吞“升溢糧”、虛假報支、售糧收入少入賬等多方面問題。揚州市江都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張軍分析,糧庫主任的身份,使談衛東能夠在糧食收購環節中飽私囊,隨意破壞單位賬務管理制度,在單位資金使用上毫無約束。具體表現為,在收購糧食時通過“折斤”“貼水”等方式“多扣少報”;提高糧食水分、雜質、霉變比例,形成“升溢糧”;任用其妻擔任糧站現金會計,肆意妨礙上級委派會計正常監督;部分糧食收入不入賬,將單位資金裝入個人腰包等。
案例顯示,一些基層糧庫“守門人”官小權大,權力過於集中,內部管理“一言堂”。例如,糧庫主任在糧食收購、存儲、銷售等環節自主性較大,區分新舊糧、鑑別糧食等級等主要靠人工操作,實際上是班子成員自由商定;內部選人用人隨意,有的直接讓配偶負責財務,有的私自在外聘用人員負責外購外銷業務,有的離職人員幕後操控糧庫經營運作;單位財務管理混亂,委派會計形同虛設,個人銀行卡使用泛濫,公私不分,糧食收儲資金長期脫離監管,經營利潤滯留賬外,貪污、挪用公款等違紀違法問題普遍。
有的基層糧庫管理混亂,內部監督制約不力,外部難以監管。江蘇省徐州市豐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洪偉舉例說,根據分工,糧食質量上由質檢員把關,數量上由過磅員把關,倉庫保管員對糧食進行復檢,一些基層糧庫管理混亂,質檢員、過磅員、保管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多是親戚關係、熟人關係、老鄉關係,容易串通作案。糧食主管部門對儲備糧庫存、質量和安全監管責任難以有效落實。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重業務、輕管理,針對糧庫糧管所制定的制度流於形式,尤其對於財務及運營方面的監督力度不夠,缺乏可操作性強的管理手段。
此外,一些糧庫幹部紀法觀念和遵紀守法意識不強。據張軍介紹,一些地方基層糧庫、糧油管理所黨員組織關係在鄉鎮,人事勞動關係在區糧食收儲總公司,區糧食物資儲備局、糧食收儲總公司日常對基層糧庫、糧油管理所黨建工作檢查指導不到位,導致部分糧庫、糧油管理所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黨風廉政教育活動不經常,基層糧庫、糧油管理所對單位人員日常教育空白,黨員幹部紀法意識淡薄。
分類
梳理各地案件,“轉圈糧”“空氣糧”“升溢糧”“損耗糧”“價差糧”“坑農糧”等六類“靠糧吃糧”腐敗問題最為典型,成為各地當前深挖細查的重點。
“轉圈糧”是指在執行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和儲備糧輪換過程中,通過虛購虛銷、以陳頂新、未輪報輪等手段,藉助庫存不動、賬面轉圈或庫存與賬面同時轉圈等方式獲取不當利益,這是當前“靠糧吃糧”最主要的方式。如四川省青神縣國糧管理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陶永鴻勾結糧商,將1276噸稻穀以陳糧價格賣出,再回購其中896噸陳糧入庫,賬面上卻按新糧核算,20萬元“新”“陳”差價輕鬆落袋。這批陳糧多項指標不合格,只能用於生產飼料,卻無人過問。
在糧庫與糧商、糧庫之間或糧庫內部“無中生有”的“空氣糧”,可以看作“轉圈糧”的升級版,大致分三類:一是糧庫與糧商之間簽訂虛假糧食購銷契約,偽造糧食出入庫單據,資金相互走賬,製造交易假象;二是糧庫之間簽訂虛假糧食購銷契約,偽造糧食出入庫單據、開具發票,但無檢斤單或過磅單,兩筆業務掛往來款核銷,實際未產生真實資金流動;三是糧庫內部通過財務處理製造虛假輪換表象。
同樣是陶永鴻,為掩蓋其擅自挪用儲備糧造成某糧庫空倉1047噸問題,不惜編造糧農名單、偽造會計憑證,並與糧商串通,簽訂1047噸“空氣糧”的虛假契約,購糧款不過在賬面“走”了一圈便返還原主。
“升溢糧”是指在糧食收購、入庫、倉儲、調運、出庫過程中,經過扣除水分雜質及烘乾、通風、加濕等過程產生的溢余。這本是正常現象,一些人卻通過不計入庫存賬目等方式,隱瞞並私自出售“升溢糧”、侵吞糧款。如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邵伯糧庫原主任談衛東利用職務便利,將本應上報的“升溢糧”私自出售,貪污糧款43.7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糧款結算一般會精確到角、分,若糧庫負責人、保管員、財務人員等相關個人銀行流水中出現帶零頭的大額進賬,很可能是將“升溢糧”私自出售給糧食企業。此外,基層糧站在糧食收購、保管及調運過程中,絕大多數會產生“升溢糧”,極少因保管不善出現糧食霉壞虧損,要重點關注糧庫賬目中的“升溢糧”空白賬和虧損賬。
“靠糧吃糧”的慣用伎倆,還包括以虛增糧食損耗量等方式套取資金的“損耗糧”,違規倒賣政府儲備糧、高賣低買賺取價差的“價差糧”,以及直接侵害民眾切身利益的“坑農糧”,其中尤以“坑農糧”最令人深惡痛絕。
“坑農糧”是指在糧食收購過程中,通過剋扣斤兩、壓級壓價、拖欠糧款以及提高糧食水分、雜質、霉變比率等不正當手段坑農損農,獲取不正當利益。江蘇省儀征市糧食購銷總公司陳集糧站原站長高時林,就是通過壓級壓價的方式,以三等糧與農戶結算,以二等糧與市糧食購銷總公司結算,套取差價10萬餘元。
案例
2021年10月13日,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了宜興市南漕糧庫原主任
王永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部分案情:2016年3月,王永中擅自將南漕糧庫受委託輪出小麥的部分回籠貨款1390萬元用於個人期貨交易,巨額虧損後,對外以南漕糧庫名義向個人和企業大量借款,支付輪出小麥回籠貨款。
2021年10月18日,江蘇省無錫市紀委監委通報孔維民、徐龍銘等人“靠糧吃糧”問題。通報稱,2009年至2016年,孔維民在擔任江陰市糧食局新閘糧庫、江陰白屈港糧食儲備庫主任期間,在對外採購糧食中通過第三方公司間接加價採購,造成國家財政損失927萬餘元;2011年至2015年,孔維民與他人合謀,虛造代儲保管費套取資金35.8萬餘元,用於違規吃請、購買菸酒、購物卡等。2006年至2012年,無錫新安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徐龍銘利用職務之便,先後非法收受7名管理服務對象賄賂總計38.5萬元。
2023年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中儲糧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徐寶義等人“靠糧吃糧”行為被嚴肅查處並點名曝光。據報導,2022年6月,徐寶義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靠糧吃糧”是其違紀違法問題之一。
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孔祥智告訴記者,糧食安全不僅僅是生產的事,糧庫安全也是糧食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問題,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糧食儲備體系。做好糧食儲備是保障糧食供給的重要後盾,是平抑糧價、備戰荒年的重要舉措。“儲備糧就像空氣一樣,平時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但每時每刻都離不開。”
“糧庫是儲藏糧食最常用的設施。正所謂‘倉廩實,天下安’。一些基層糧庫腐敗案件的發生,直接侵害基層農民利益,嚴重侵蝕糧食安全根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必須從嚴從重查處。”孔祥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