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軍事區
- 外文名:de-militarized zone
- 別稱:非武裝區
- 定位:軍事術語
非軍事區的分類
- 多邊非軍事區:如上海五國會晤機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的約定;又如哥倫比亞曾在梅塔省的拉烏里韋等五個城市設立的非軍事區。
- 雙邊非軍事區:多以國際勢力介入而出現的非軍事區,可能有第三國或聯合國監督。如三八線、一七線、柏林圍牆等,就是著名的雙邊非軍事區。
- 單邊非軍事區:兩個軍力不相當的交戰國,其中一方片面所設立的非軍事區,其設立者不一定是軍力較弱者,如以色列單方宣布的非軍事區。
現存的非軍事區
- 南極洲:根據《南極條約》,所有駐紮在該地的各國均不得在此進行任何軍事行動,並且凍結領土所有權。
- 南北韓非軍事區:根據《南北韓停戰協定》而設立。
- 柏威夏寺:與其周圍4.6公里土地,被國際法院裁定為臨時非軍事區。
- 西奈半島:根據《埃及-以色列和平條約》,雙方同意該地非軍事化,以色列並同意限制其部隊在鄰近該地邊境的數量。
- 斯瓦爾巴群島:根據《斯瓦爾巴條約》,該地主權劃歸挪威所有,但永久非軍事化,其居民的安全由挪威政府負責。
- 賽普勒斯聯合國緩衝區:根據聯合國186號決議設立的非軍事區,用以分隔賽普勒斯與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
- 戈蘭高地:一部分的土地由聯合國維和部隊控制。
已消失的非軍事區
- 偽滿洲國與中國:根據《塘沽協定》,曾在華北成立。於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取消。
- 斯科普斯山:曾是飛地,受聯合國保護,現與以色列連線。
- 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中立區:1975年,兩國均分該地。
- 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中立區:1970年,兩國均分該地。
- 瑞典-挪威聯合解體:1905年後,兩國協定在彼此邊境1公里處設立非軍事區,1993年廢除。
- 越南非軍事區:詳見法越戰爭、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