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認知因素在個體素質結構中處在中心位置,在問題解決過程中起指揮、控制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認知因素
- 別名:非智力因素
發展歷程,中國看法,兩種非認知因,主要內容,情緒智,
發展歷程
1935年,美國心理學家亞歷山大(W.P.Alexander)在其論文《智力:具體與抽象》中提出了非認知因素的概念。1940年,韋克斯勒(David Wechsler)提出了“一般智力中的非認知因素”概念,並於1950年在《美國心理學家雜誌》上發表文章,就非智力因素問題專門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指出內驅力、情緒穩定性和堅持性等非認知因素在智力行為中的作用。該文章被心理學界作為非認知因素概念正式誕生和對此進行科學研究的標誌(David Wechsler,1950)。在中國,非認知因素一詞是在人們高度重視認知開發的時候,發現高智力水平的學生並不一定都能夠成才的事實的時代背景下提出的。此後,“非認知因素”及其相關問題引起了我國教育學和心理學界的重視,越來越多的學者關注這方面的研究。
中國看法
我國學者就非認知因素的概念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其中主要觀點有:①認為非認知因素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非認知因素指認知以外的一切心理因素,狹義的非認知因素是指動機、興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燕國材,1988);②認為非認知因素就是不直接參與但卻制約整個認知或認識活動的心理因素(叢立新,1985);③非認知因素是指認知活動中表現出來的,與決定認知活動效率的認知因素相互影響的心理因素構成的整體(申繼亮,1990);④非認知因素是指除了認知與能力之外的又同認知活動效益發生互動作用的一切心理因素(林崇德,1992);⑤非認知因素是指除能力以外的個性心理因素,包括個性傾向性、性格和氣質(郝永德,1993):⑥在意向活動中逐漸形成的較穩定的。
兩種非認知因
一種認為非認知因素是指認知因素以外的其他一切心理因素,並不屬於認知的構成成分,不管它是否對認知產生影響,並且認為非認知因素與認知的結合固然可以發揮作用,但也能離開認知獨立發揮作用。
另一種認為非認知因素屬於認知的構成成分,是在認知中表現出來的並對認知產生一定影響的心理因素,而且非認知因素只有在認知的基礎上才能起作用。本文所採用的非認知因素概念是指除認知因素之外的對認知因素產生作用的心理因素。
主要內容
它主要包括動機、興趣、情感、意志、性格等,具體說來它有以下一些心理因素所組成:成就動機、求知慾望、學習熱情、自信心、自尊心、好勝心、責任感、義務感、榮譽感、自製性、堅持性,獨立性等。
情緒智
戈爾曼(Goleman)。g認為情緒智力是人格因素和非人格因素的混合物,將情緒智力定義為控制情緒衝動、解瀆他人情感和處理各種關係的能力,並}人為情緒智力決定了個體如何才能充分釋放我們擁有的各項潛能,甚至包括一般智力、≈在戈爾曼(Coleman)等人看來,情緒智力應由以下五個方面組成:(1)認識自己情緒的能力;(2)妥善管理自己情緒的能力;(3)A我激勵的能力;(4)理解他人情緒的能力;(5)人際關係的管理能力五。戈爾曼(Coleman)的首要目的是獲得市場的青睞,而不是進行學術研究。所以,當他發現這種混合型定義被人所詬病的時候,他又將情緒智力定義為一種勝任特徵。該觀點缺乏系統的經驗證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