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方案

2022年12月1日,中央網信辦秘書局、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印發《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方案
  • 印發單位:中央網信辦秘書局、中國證監會辦公廳
  • 時間:2022年12月1日
通知全文
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維護人民民眾財產安全,進一步規範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嚴厲打擊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等行為,打造清朗網路空間,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切實維護人民民眾財產安全,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建立健全常態長效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壓縮股市“黑嘴”、非法薦股活動網路生存空間,切實維護清朗網路空間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各地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現有網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薦股的信息、賬號和網站平台得到基本處置。2023年6月底前,證券業務必須持牌經營的要求得到落實,網上證券信息內容明顯改善,非法證券活動多發頻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典型問題和主要網站平台,加強重點人員、重點賬號和關鍵環節的管理,集中力量、多措並舉清理處置違法違規信息、賬號和網站平台。  
2.堅持源頭治理。強化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理念,要求網站平台嚴格落實網上證券業務資質前置審核。對無法提供資質材料的機構和個人,不予開展業務合作,不為其提供任何便利。  
3.堅持協同監管。加強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跨部門協調監管、聯動監管機制,加強重要線索會商研判、重大違法違規情況通報處置,提升監管效能。  
四、工作舉措
1.清理處置涉非法證券活動的信息、賬號和網站。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全面自查,及時清理處置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許可的機構、未登記為證券投資諮詢從業人員的個人提供證券投資建議等涉非法薦股的信息和賬號,以及編造傳播虛假證券信息、蠱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工作人員的信息和賬號。  
2.嚴格落實證券業務必須持牌經營要求。指導網站平台、移動應用程式商店將核驗證券服務資質作為開展證券領域業務合作、應用程式上架的前置程式。未獲相關資質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網站平台加強賬號管理,有關賬號在推廣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發布證券投資諮詢文章、報告或者意見時,要明示所在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或證券公司名稱、個人真實姓名及其登記編碼。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網站平台不得再為其提供證券投資諮詢信息發布服務。  
3.建立健全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常態化處置工作機制。指導網站平台規範開展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舉報受理工作。依託12386服務平台、12377舉報平台,常態化受理、協助處置涉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的問題線索。各地網信辦和證監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會商等常態化協同監管機制,對涉及投資者較多、金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廣的問題線索,及時召開專題會進行會商研判。對問題較大的,要進行通報並做好跟蹤督辦。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加強網上宣傳引導助力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多渠道、多形式宣傳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提升知曉度和影響力,營造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開展證券業務知識普及和投資者教育,引導投資者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正確識別非法薦股和股市“黑嘴”的表現形式和典型特徵,切實保護自身財產安全。擇機公布一批處置處罰非法薦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實現“查處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請各地網信辦牽頭匯總轄內相關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央網信辦上報處置處罰典型案例,並於2023年6月30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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