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出站

所謂的“非正常出站”,通俗地理解為成功刷卡進站後,出站時該卡沒有被出站閘機讀卡、扣款,因而該卡也就無出站記錄,待下一次使用時,無法正常刷卡進站,到服務中心進行“消卡”處理時,需扣款9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正常出站
  • 外文名:Non normal station
  • 法律:《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 時間:相關規定製定於2002年
這個扣款規定是從2002年開始的,當時根據《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制定的最高扣款額度是3元。現在“非正常出站”扣款為什麼調高到9元呢?據解釋,相關規定製定於2002年,當時開通運行的捷運線路較少,而現線上路不斷增加,網路最高票價為9元,因此“非正常出站”扣款也相應調高到9元。
記者了解到,對使用交通卡的乘客,如果是“非正常進站”,即無進站記錄的交通卡,在出站時,也須按照以本站為起始的最高票價扣款後方可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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