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公民代理

非正常公民代理是指非法律從業人員為盈利為目的非法擔任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或辯護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正常公民代理
  • 構成要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授權
  • 對象:非法律從業人員
  • 目的:盈利
構成要件
一、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授權;
一、以營利為目的有償提供服務;
二、非法律從業人員,沒有律師執業證或法律工作者證;
三、沒有進行工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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