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結算公司提供兩種交收方式:擔保交收和非擔保交收。擔保交收指的是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作為共同對手方,按規則規定的方式組織開展的交收;非擔保交收則是中國結算作為結算組織者、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按規則規定或結算雙方約定的方式組織開展的交收。
非擔保交收,擔保交收,全額交收,
非擔保交收
相比較擔保交收,非擔保交收有如下差異:
1)交收對手不同:非擔保交收下無共同對手方,交收在結算參與人之間完成;
2)交收結果事先不能確定:對一筆交易,只有雙方結算參與人應付資金/應付證券均滿足交收條件時,可完成交收,否則交收失敗;
4)不進行部分交收:資金(證券)的足額以單筆交易為最小單位,資金(證券)足額則全部交收,不足則全不交收,不分拆交收;前一筆交收失敗的,不必然導致後續交易的交收失敗;
5)滾動交收,但不同產品的交收期不同。
擔保交收
擔保交收,是指中央對手方(CCP)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證契約的正常進行,即便買賣中的一方不能履約,CCP也必須首先對守約方履行交收義務,然後再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在A股市場中國登記結算公司作為CCP。
(1) 採用擔保交收品種
全額交收
全額逐筆非擔保交收與擔保交收最大的不同在於不需要提供頭寸擔保,如果投資者賬戶里的資金不夠,將導致交收失敗,該筆交易未成交。交收資金(證券)是否足額的認定以單筆交易為單位,如資金(證券)足額,則該筆交易交收,如不足則該筆交易不交收,不存在部分交收概念。 全額逐筆非擔保交收是指中國結算按特定品種、特定順序逐筆完成交收,中國結算不做交易雙方中央對手方,不提供擔保。結算參與人多筆應付應收不做軋差處理,同一筆交易不拆分交收。
(1)採用全額逐筆非擔保交收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