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內容
一、概述
《條例》實施以來,我局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對系統內的工作、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形式多樣的公開。利用市政府入口網站、媒體、舉報電話等公開信息,大力宣傳城管工作,暢通信息渠道,提高了城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組織領導情況
我局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局辦公室牽頭負責.業務科室具體承辦的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制。
截止2012年底,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工作開展順利。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對系統內的工作、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形式多樣的公開。一是利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信息;二是利用媒體公開信息。採用主動邀請記者發稿與投稿相結合的形式,大力宣傳城管工作,全年共公開工作動態信息93條。三是舉報電話等網路公開信息。向社會公布了城管監察大隊和防違辦舉報電話,暢通信息渠道。
四、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的工作任務是面向服務對象和廣大市民民眾提供相關政策法律諮詢,目前已依法向社會公開了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程式及流程,承諾辦理時限等,公開告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程式和流程,並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和應訴案件。工作流程清晰、審批事項具體透明,暫沒有設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據統計,全年通過實地檔案查詢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6起,向服務對象提供現場及電話諮詢次數甚多,受到廣泛好評。無因政府信息未及時公開、依申請未回復和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發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機關內部科室在政務公開方面發展不均衡,部分科室主動意識不強。
(二)政務公開的形式還有待拓寬和創新,手段方式不夠豐富,部分民眾對我局的職能職責還不很清楚。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職責,完善信息公開報送審核機制。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堅決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進一步增強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意識,牢固樹立為民服務和自覺接受監督意識,保證信息依法、全面、及時公開。
(二)進一步增強依法主動公開意識,著力打造服務型部門。對各類信息做到及時清理和更新,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式、形式和時限進行公開。
(三)進一步加強督促檢查,規範公開行為和拓寬公開渠道。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監督工作常規化,日常化;加強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提高公眾對信息公開的認知度,為廣大民眾監督城管工作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時掌握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給予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以便民利民為根本宗旨,進一步公開信息公開流程,拓寬公開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