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政府
  • 所屬地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 現任領導:唐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協調和綜合工作,組織研究全縣農業、農村發展和改革中的問題,提出農業、農村發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發展和改革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與規劃建議,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參與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產品加工業、農墾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我縣農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四)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惠農政策的落實,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資產財務管理,擬訂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議與發展。
(五)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和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議;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協調實施“菜籃子”工程。
(七)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貫徹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議和工作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的監督管理。
(八)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食用菌菌種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依法負責漁船、漁港、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保障漁業生產正常秩序的執法監督,打擊非法電魚、毒魚,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標準;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實施農機惠農政策;依法開展農機市場的監管;貫徹執行國家畜牧業、草原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畜牧、草原的發展規劃,依法行使畜牧、草原方面的許可、行政審批、執法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貫徹執行國家動植物防疫檢疫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性動植物防疫政策建議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十)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採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二)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境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民教育培訓,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發展節水農業。
(十五)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六)制定全縣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蔬菜管理規定、蔬菜產銷標準;做好蔬菜生產和新技術、新品種的研究、引進、推廣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全縣蔬菜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蔬菜的產地認定、質量認證、市場準入和安全檢測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蔬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十七)參與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種子管理站
種子生產經營管理、相關技術服務。
優質農產品服務中心
能源辦
推廣能源技術 、保護農業環境 、農村可再生能源 、常規能源技術推廣等。
土肥站
為合理利用土肥水資源提供技術與監測服務、 土肥技術推廣 、土肥資源監測 、土肥技術培訓與技術開發服務等。
丘崗山地開發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縣丘崗山地綜合開發發展規劃,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組織檢查實施,推進全縣丘崗山地開發,組織實施丘崗山地開發項目,推廣種植加工技術等。
農技推廣中心
推廣種植業技術,促進農業發展,農業科技項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農業科普宣傳技術培訓,農機推廣體系建設隊伍管理等。
糧油站
糧油作物新品種新技術新制度試驗示範和推廣,農業技術培訓,產業結構調整。
植保站
制定全縣植保植檢工作計畫、組織並指導全縣開展大面積農作物病蟲草鼠防治工作,貫徹植物檢疫法律和法規、行使植物檢疫行政執法職能,承辦檢疫檢驗、簽發證書,組織疫情普查,制定封鎖和消滅措施、負責植保新技術、新農藥、新藥械的試驗及推廣套用,開展植保專業技術培訓及承擔植保項目建設。
靖州縣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管理站
負責我縣農業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村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我縣農業環境執法管理工作,並負責承擔對占用農用地建設項目農業環境保護方案的審核。組織我縣開展農業野生植物資源調查,負責重點保護農業野生植物採集、出售、收購和進出口審核或審批管理。負責我縣外來生物管理和綜合防治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外來生物監測預警、風險評估、綜合治理、信息發布、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我縣鄉村清潔工程建設,組織開展我縣鄉村清潔工程示範村建設的申報以及我縣鄉村清潔工程建設的技術培訓、技術指導和考核驗收等。負責我縣農產品產地安全監督管理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開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我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範基地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負責組織指導我縣生態農業即循環農業建設,組織開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示範區建設、技術研究和推廣、宣傳培訓等。負責我縣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和信息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我縣農業環境監測網路建設。
經作站
制訂全縣經濟作物生產發展規劃指導經濟作物生產技術承擔實施經濟作物重大項目及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等。
檢測站
負責全縣農產品、農業投入品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等。
煙辦
貫徹執行菸葉生產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菸葉生產的協調、指導、服務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諮詢、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量化考核、達標驗收等工作。
(3)負責縣域“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和修正及驗收工作。
(4)負責縣域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對轄區內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抽樣檢測工作。
(5)負責制定縣域內農產品質量檢測方案,編寫農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6)定期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對全縣農產品市場的管理工 作。
(7)承擔或參與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行政技術執法,接受上級業務部門委託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8)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市場與經濟信息站
主要職能:
(1)完成湖南省農情信息調度表填報
(2)完成農業產業化報表的季度和年報
(3)及時在靖州縣政府網上傳發布農業農村局農情信息
(4)及時上傳靖州縣農業農村局農情信息到懷化市農業信息網
(5)完成靖州縣農業農村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好益農信息社站點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1)宣傳貫徹《農業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家農業行政執法相關法規和政策。
(2)按照《種子法》實施下列執法事項:
1、督促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
2、依法委託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對種子質量進行檢驗。
3、依法對種子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和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負責對本行政轄區內的假冒授權品種行為進行監督和查處。
(4)依照《農藥管理條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進行核准,對農藥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和查處。
(5)依照《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肥料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和查處。
(6)依據《農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對應予立案查處的案件,進行立案查處。
(7)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種子、農藥、肥料,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動態檢查。
(8)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其他事項

(一)縣畜牧水產局改為縣農業農村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二)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改為縣農業農村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三)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更名為縣農村經營服務站,改為縣農業農村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四)撤銷縣農科教統籌領導小組辦公室事業機構建制,原核定的2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劃入縣農村能源辦公室。
(五)縣牲畜定點屠宰工作管理所改為縣畜牧水產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
(六)縣農業農村局歸口管理事業單位:縣農民素質教育辦公室(湖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靖州縣分校)。
(七)將原縣農業農村局、原縣委農村工作部(縣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管理的事業單位劃入縣農業農村局管理。
(八)縣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畜牧水產局(正科級)、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副科級)、縣農村經營服務站(副科級)、縣丘崗山地開發辦公室、縣農村能源辦公室、縣菸葉生產辦公室、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加掛縣農藥監督管理站牌子)、縣糧油作物工作站、縣經濟作物工作站、縣植保植檢站、縣土壤肥料工作站、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種子管理站、縣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加掛縣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站牌子)、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站(加掛縣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牌子)。
(九)縣畜牧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縣畜禽水產品質量檢驗監測中心(加掛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畜牧水產局水產漁政管理站、縣牲畜定點屠宰工作管理所。
(十)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縣農業機械化學校、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唐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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