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區財政局

青羊區財政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成青委字〔2010〕23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青羊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掛“成都市青羊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簡稱“區國資辦”);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羊區財政局
  • 負責人:裴廣民
  • 成立時間:2010年
  • 辦公地址:成都市江漢路226號
工作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工作職能

一、擬定和執行青羊區財政發展戰略、政策;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及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巨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區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和綜合平衡全區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二、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財政、財務、會計、非貿易外匯收支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三、管理全區財政收支;依據《預算法》編制年度區級預算和決算的草案,組織執行年度財政預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全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及區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擬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社會保障資金及財政專戶資金;負責全區罰沒財物的管理、監督工作;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具體辦法,組織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四、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或授權、審核和解釋地方稅收規章制度;聯繫、協調與國稅、地稅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進行稅政檢查;貫徹執行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和各有關稅款退庫事項。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組織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各項財政資金的監督辦法;負責政府採購政策的制定,管理和監督制定需要全區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安排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研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辦法;加強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監督。
七、管理和監督各種財政性經濟建設支出;審查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協調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使用資金。
八、組織執行國家頒布的企業財務制度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九、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協調組織對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的清理和整頓。
十、負責全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財政收支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十一、制定財政職工教育規劃;組織財政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提高幹部隊伍素質;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全區財政系統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做好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及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財政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督辦、保密、信訪、保衛及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負責財政文告工作。負責局機關(中心)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中心)的黨群、工、青、婦、團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辦授權管理的有關工作等。
預算科
擬訂全區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擬訂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並調整區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管理區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編制區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全區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辦理市與區財政結算事宜;負責年度政府財政決算事宜;承擔與區人大財經辦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地方政府性負債情況,研究分析地方政府償債能力,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政策和制度,加強地方性債務監管,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研究財政經濟關係和財政分配政策,預測全區經濟運行形勢及其對財政收支的影響,擬訂財力綜合平衡方案可行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擬訂財政改革規劃,負責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分配和監督糧食直補資金、農資綜合直補資金。負責歸口管理部門預(決)算編制和執行。
國庫科
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擬訂補充規定和實施意見;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跟蹤分析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管理區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各種專項(基金)核算。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批覆區級部門決算;統一管理區級財政銀行開戶;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和信息統計分析。貫徹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
教科文科
負責掌握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分配和監督科技三項費。參與制定分管部門和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研究並提出歸口管理部門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政策因素、安排重點和支出序列;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對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務決算。
會計監督科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準則和制度,提出全區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和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參加全區有關行政和國有資產管理具體行政措施的論證、制定;負責調處涉及區級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依據國家授權,貫徹執行中央出台的各項稅收政策,擬訂和解釋地方稅收政策,監督和檢查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開展稅收調查,監督稅收減免和提退事項。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並反映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對查出的各種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監督檢查局內各科室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監督檢查局機關財務收支管理情況;負責審計機關對區財政實施審計的業務協調工作。
投資評審科
負責牽頭對區級各部門財政專項資金的財政評審、核查和財政績效考核工作;承擔區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包括政府性融資項目)的概(預)算、財務決算和標底的具體審查工作;研究提出財政專項投資項目的綜合定額和項目評審的收費標準;組織制定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指標體系;具體實施對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全過程監督管理,研究提出建設項目後評價等。
信息技術科
參與制訂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局機關區域網路;承擔財政業務套用計算機系統的開發及各科室數據處理;承擔信息資源開發、資料庫建設和信息服務;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街道管理科
負責掌握街道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貫徹落實歸口區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制定和貫徹落實街道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規則;參與制定街道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研究並提出街道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政策因素、安排重點和支出序列;審核提出街道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對街道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街道的年度財務決算。
行政政法科
負責掌握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參與制定分管部門的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研究並提出歸口管理部門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政策因素、安排重點和支出序列;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對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社會保障科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我區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措施;參與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和相關資金的分配;制定我區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研究並提出歸口管理部門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政策因素、安排重點和支出序列;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部門預算的執行;對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經濟建設科
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分配和監督企業法人獎勵資金、貸款貼息資金、水庫後期移民補助資金及其它資金。參與制定分管部門和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參與研究提出歸口管理部門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政策因素、安排重點和支出序列;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建議;組織部門預算的執行;對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日常動態監管;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監督、考核,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擬訂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統籌安排和管理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青羊區財政國庫集中收付中心
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總預算會計明細核算工作;研究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信息統計分析。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內部管理制度;按規定使用財政零餘額賬戶;審核辦理財政收付業務;負責與代理銀行的清算工作,定期核對賬務;負責財政票據管理;負責管理非稅收入歸集戶;指導、協助代理核算單位加強財務管理資料。

地理位置

地址:王家塘街84號
青羊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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