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青神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青神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青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神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青神縣竹藝街131號 
  • 所屬部門:青神縣人民政府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職能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定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城市管理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綜合協調體系和責任體系,承擔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責任;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信息化和智慧型化建設。
(三)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權力。
(四)集中行使以下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以及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措施。
1.依法行使違反城市環境治理、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及行政強制措施。
2.依法行使違反城市照明、環衛設備設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及行政強制措施。
(五)牽頭開展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政策法規研究和宣傳教育,擬定相關配套制度: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兩法銜接”);負責執行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討程記錄製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六)負責受理、查處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案件有關行政複議答辯行政應訴組織聽證等工作。
(七)牽頭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城市環境
綜合治理示範創建;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八)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非機動車(含共享車輛,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機車停放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有礙市容的商貿秩序的監督管理。
(九)牽頭城市容貌的規範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市容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查與竣工驗收:參與城市臨街面容貌規劃、改造方案的審查與竣工驗收: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橫幅、招牌設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商業巡遊宣傳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環衛配套設施(含公共廁所)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環衛設備設施(含公共廁所)的管理維護:負責城市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負責城市道路的清洗灑水、噴霧降塵;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運、鄉鎮生活垃圾的轉運。
(十一)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城市照明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維護。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按照全省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的要求,將全縣行政執法事項逐步劃入縣綜合執法局,縣綜合執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執法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執法事項未劃入縣綜合執法局前,相關職能部門繼續履行原職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目標績效、文電、印章、會務、信息、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黨群、編制、人事、培訓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執法裝備採購和分配工作;負責罰沒款收繳工作;牽頭負責公務接待、對外交流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督促執法案件錄入和數據統計上報;承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政務公開、保密、信訪、後勤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建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完成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政策法規股(監督內審股)。負責協調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負責規範執法流程;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擔法制審查、案卷評查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請強制執行等相關事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組織聽證或召開案件集體審核會議及備案工作;負責受理、查處投訴和舉報;負責執法證辦理相關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完成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市容管理股。牽頭城市容貌的規範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市容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查與竣工驗收;參與城市臨街面容貌規劃、改造方案的審查與竣工驗收;負責城市戶外廣告、橫幅、招牌設定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商業巡遊宣傳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完成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綜合執法局黨組按照省委規定設定。

下屬單位

將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更名為縣城市綜合執法服務中心,重新明確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為股級,核定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主要職責是: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承擔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服務保障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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