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縣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區域發展、生產力布局、城市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縣及縣以上重點工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向,綜合分析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
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縣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監測和分析內外貿市場的供求狀況、對外貿易的運行情況;負責全縣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的計畫管理;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掌握糧源、實現糧食供需平衡和市場穩定;搞好全縣糧食等重要商品、物資儲備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全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指導全縣市場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和綜合管理,綜合平衡全縣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的投向;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及縣內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國家和省、市審批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
(六)負責全縣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制定相應的實施管理辦法,負責縣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工程諮詢業的管理;負責組織全縣重大項目稽察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縣重大項目全程監管工作。
(七)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爭取並安排社會事業專項資金,協調各項社會事業之間及其與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工作,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行政職能;負責研究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
(九)研究全縣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目標及政策建議;負責全縣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縣主要產業門類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參與確定縣重點產業項目,研究提出主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
(十一)根據國家、省、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研究提出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組織綜合性改革試點;負責巨觀經濟調節中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課題研究;組織指導規劃、投資、價格、糧食等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
(十二)貫徹實施國務院及其價格主管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方案;制訂全縣價格改革、調控政策,制定全縣的價格管理目錄,並組織實施。
(十三)制訂全縣價格管理的行政措施;負責全縣價格綜合平衡,組織全縣性價格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依法對縣直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屬企事業單位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價格投訴、舉報,處理價格爭議;指導全縣性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管理;制定和調整價格分工審批許可權內的工農業商品價格、房地產價格、壟斷性經營的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經營性和中介服務收費,以及無形資產等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五)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的定期驗審制度,監督收費執行情況;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
(十六)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管理和監督,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低價傾銷、牟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十七)負責市場價格的監測、監審,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參與價格調節基金和風險基金制度及重要商品儲備制度的修訂;負責全縣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的生產成本和流通費用及收費項目成本的調查分析;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網路,及時向政府提供政務信息。
(十八)負責對全縣涉案價格鑑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工作,組織全縣涉案標的物價格評估、價格鑑證、認證、諮詢、仲裁,以及拍賣公物的底價認證和財物拍賣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具體政策,並督促實施;執行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縣政府分級負責責任制,負責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
(二十)負責轄區內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配合職能部門對糧食質量和衛生狀況進行檢查;組織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縣規劃、投資、物價、糧食的業務培訓工作。
(二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處理、協調機關日常事務和政務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和核稿;負責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年度目標責任制;負責局黨委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及局綜合性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財務、文秘、督查、保密、檔案、宣傳、保衛、行政管理、後勤服務;負責局信息刊物的編輯和政務信息的上報;做好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黨建、紀檢、監察、來信來訪日常事務處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考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和下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的學習培訓和普法教育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信用青田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計畫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信息辦):研究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區域規劃、產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年度計畫與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研究提出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發展的目標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和綠色援助項目;參與研究制定各類特色園區的發展規劃;參與審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影響評價和水土保持方案。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發展速度運行狀況進行監測,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預測、預警及對策建議;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縣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參與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申報企業債券發行;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費調節等有關政策建議;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社會發展戰略,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各項社會發展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中國小新建、擴建、布局調整工作;參與全縣社會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研究指導市場流通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布局;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扶持資金,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參與科技三項費用的計畫管理和合理配置;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有關農業方面的產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申報審批農業、林業、水利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戰略和政策措施,安排農林基地、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計畫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示範工程建設項目;研究提出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幫助指導鄉鎮做好村鎮建設項目;負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審查、驗收。
投資管理科(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重點辦):研究提出全縣中長期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資金來源和投資導向;負責提出全縣基本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投資前期工作計畫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安排縣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的投資計畫,負責預算外資金用於基本建設投資的計畫管理;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及縣級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負責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研究提出本縣利用外資、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和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基本建設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有關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負責限額內及縣級單位建設項目的總體設計、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批;指導和協調管理全縣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核定審批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式和範圍;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組織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審查工程定額和費用,審定頒發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價格、收費標準和建設指標參數。研究報批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審查確定縣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實施計畫,並負責檢查、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驗收後評價工作,負責工程諮詢業及重點工程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縣重點項目稽察工作的政策和建議;對國家、省、市、縣出資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審批、工程招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對稽察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措施和建議,並負責監督被稽察單位整改落實。組織蒐集、研究、整理全縣經濟(工業、農業、交通、商貿、旅遊等)和社會發展重要建設項目,建立“項目庫”,加強分析研究評估論證,做好項目包裝、推薦開發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參與縣重大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工作。
經濟體制改革科:研究提出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提出全縣年度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重點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總體規劃和方案的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內外貿及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負責發布經濟體制改革的動態信息;負責企業改革方案審批工作;負責企業的上市審核報批等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內外貿相關政策及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價格收費管理科:制訂價格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制訂全縣物價工作的年度計畫;測算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制訂價格調控措施;指導市場價格監測工作,綜合分析全縣價格形勢,提出對策建議;制訂全縣的價格管理目錄,負責價格政策協調工作;組織縣本級並指導全縣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全縣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制訂和調整審批許可權內的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以及隨價格收取的費用標準;制訂有關價格干預措施,規範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實施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監審制度;組織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協調、指導有關商品生產流通行業組織和有關經營性服務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協調商品和服務價格爭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公益性服務收費;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定期驗審制度;組織有關收費的成本、費用調查;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負責房地產業政策研究、價格審核,經濟適用房價格審定,協調全縣收費爭議。
糧食調控管理科:調控全縣糧食市場,實現供需平衡和市場穩定;執行省購銷、調撥和儲備計畫;組織實施全縣糧油購銷、調撥和儲備業務,組織縣內“訂單”糧食收購,調入縣內欠缺品種;安排好軍糧供應和災區、貧困地區及庫區移民的糧食供應;引導農村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和品種最佳化;監管國有糧食收儲公司,管住管好各級儲備糧;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編制糧食財務報表並對糧食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負責編報糧油統計報表,收集、編報糧食工作信息。制定糧食行業發展規劃,抓好糧食網點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組織、指導、檢查糧油倉儲工作,推廣先進保糧技術、提高科學保糧水平,確保儲糧安全,開展對農村安全儲糧的指導和服務;監督管理全縣糧油產品質量和飼料質量;負責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管理,積極培育糧食市場,協助工商行政部門對糧食市場進行管理;組織推廣先進糧油加工技術和新產品開發。
下屬單位
青田縣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職責:1、圍繞我縣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的理論與實踐,開展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2、開展改革政策、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區域政策和城市化、工業化,城鄉統籌等領域的政策研究;3、開展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發展等領域可持續發展的研究;4、開展事關我縣改革與發展大局的重大課題前瞻性調查研究;5、承擔縣委縣政府領導布置的重大課題研究。
青田縣糧食管理站主要職責:1、依照條例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3、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4、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庫存、質量和安全;依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青田縣糧食收儲有限公司
青田縣價格認證中心主要職責:1、開展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在所屬行政區域內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仲裁、公證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和執行案件中的標的物進行價格鑑定和認證;2、接受政府部門委託對指定物品的價格和價格行為進行鑑定認證。
青田縣發展和改革局物價監督檢查分局:1、開展價格檢查。2、進行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3、受理信訪舉報,積極調處價格糾紛。
青田縣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政策;2、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3、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4、負責散裝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職工培訓、統計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5、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預拌混凝土的推廣套用。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吳勝軍: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長陳曉溫:協助局長負責投資、利用外資、基本建設、重點工程、安全生產、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項目管理辦公室、投資管理科(重點辦)。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包忠安: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建(紀檢、組織、宣傳、統戰)、監察、人事、考核督查、招投標監管、老幹部等工作。分管縣招管辦。
副局長倪海濱:協助局長負責物價管理、行政複議、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物價管理科、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益康:協助局長負責經濟運行分析、發展規劃、農業區劃、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服務業發展、城鄉統籌、中心鎮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信息化建設、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循環經濟等工作。分管綜合計畫科、經濟體改科。
黨組成員、縣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吳康:協助陳曉溫副局長分管項目、投資工作,主持項目管理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散裝水泥辦公室。
副局長金偉平:援新疆工作。
黨組成員林冠平: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糧食、信訪、計畫生育、結對幫扶、平安建設、工會、機關黨委等工作。分管糧食管理科、糧食收儲公司、託管中心、糧食管理站。
黨組成員姚利廣:協助倪海濱副局長分管物價管理工作,主持局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