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是軟玉中數量最大的組成部分,其物質成分跟白玉相同或相近,成因與白玉一樣,都屬於接觸變質成因形成,只因含微量元素鐵而呈現出差異。青玉的佩戴與保養時應避免與硬物碰撞、經常佩戴並時時摩挲。而此件青玉刻夔紋壁:包漿老道、質地溫潤、品相完好。值得廣大收藏家收藏投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玉刻夔紋壁
- 年代:戰漢時期
- 來源:《爾雅·釋器》
- 外形:扁平狀圓形
簡介,特徵,歷史演變,古玉璧收藏觀,
簡介
玉璧是一種中央有穿孔的玉器,為我國傳統的玉禮器之一,也是“六瑞”之一。《爾雅·釋器》載:“肉(周圍的邊)倍好(中間的孔)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根據中央孔徑的大小把這種片狀圓形玉器分為玉璧、玉瑗、玉環3種。
從考古出土的實物看,古人在製作玉器時,對於玉璧的孔徑與器體的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因此今天我們習慣上把寬邊小孔徑的圓狀器統稱作璧,而窄邊大孔徑的稱為環,一般不再用“瑗”這一名稱。
特徵
我國8000多年的玉文化沉積蘊涵了深厚的炎黃傳統文化,是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玉器為載體的玉文化,深刻地反映和影響了中國人傳統的思想觀念並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收藏和鑑別古玉璧,一定要切實掌握其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風格特徵。
玉璧【南京博物院館藏】(4張)
古玉中禮玉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按照古人萬物皆有靈性的觀念,認為美石——玉是山川的精華,上天恩賜的寶物,具有溝通天地鬼神的靈性。成書於戰國末期的《周禮》把壁、琮、圭、璋、琥、璜等玉器作為“六器”、“六瑞”。實際上玉禮器出現相當早。良渚文化中就出現大量玉琮、玉璧,數量之繁多,製作之精美,後來的歷朝歷代只能望其項背。
玉璧,是一種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狀圓形玉器。穿孔稱作“好”,邊緣器體稱作“肉”。《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壁,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一般把體形扁平、周邊圓形、中央有孔且邊大孔小的器物稱為壁。考古發現,玉璧最早產生於距今約5、6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一直到清朝,都有不同形制和紋飾的玉璧出現。玉璧的套用範圍也極為廣泛,既是權力等級的標誌,也可用於佩戴,亦能作為隨葬品,同時又是社會交往中的饋贈品或信物。
歷史演變
新石器時代的玉璧因受切割工具的限制,形制不太規整,或外周不圓,或厚薄不均勻,壁面不平,或留有切割痕,或兩面寬度不一致,或穿孔打偏,孔邊有斜坡。紅山文化玉璧肉的邊緣呈薄刃狀,天然沁較輕,沁色也較少,僅有紅褐色、水銹和灰黑等色;良渚文化玉璧外緣薄,內緣厚,沁色多為霧狀的灰白色。這一時期的玉質一般是青玉、綠玉、灰白玉、淡黃玉,特徵大多是素麵無紋,打磨較光亮。
漢代玉璧沿襲了戰國的風格而又略有變化。玉質仍以白、青、碧玉為主,但壁的形體加大,有的直徑達30直至50厘米以上。透雕的龍、鳳、鳥紋較多。壁上的谷紋,蒲紋顆粒大而稀疏,起凸淺,穀粒上部渾圓。玉璧邊緣加寬,立緣剖面呈方形,明顯不同於戰國時的三角形立緣。同時組合紋飾更為流行,有的還飾以吉祥文字。到了東漢,壁體加厚,外緣立面略有弧度,但數量漸少。
宋代仿古玉器興起,仿戰國、兩漢的玉璧隨之出現。玉璧呈圓形轉角,不見鋒棱,谷釘稠密模糊,谷紋旋轉力度不夠,谷尾呈圓脊形,與戰國谷紋用細陰線不同。刻有龍螭紋的玉璧,龍螭分叉長尾,叉尾內卷,具有宋代龍螭紋的特徵。
元代玉璧多仿唐代,小型居多,大壁少,主要供佩戴用。多數只在一面雕紋飾,壁形厚重,穀粒稀疏,排列無規律。壁面雕動物的,動物具有元代工藝的風格特徵。元代玉雕刀工粗糙,用刀較深,刀鋒常有出廓現象,鏤雕也不乏精美之作。
明代玉璧數量較前三代為多。多選用青、白玉,也有少量碧玉。器體大都比較小,常見凸雕蟠螭紋,也有不少谷紋和雲紋。乳釘紋顆粒圓而大,略扁,往往留有管形鑽套鑽的痕跡。明代玉璧主要為佩戴之用。刻工比較隨便、粗獷。
清代玉璧小型較多,壁身較厚,穿孔較小,出現了中間帶環套的雙聯壁。玉璧上的紋飾出現了幾何紋圖案,吉祥圖案及人物圖案,寫實性較強。這一時期無論朝廷、官方、民間,都很流行系壁。乾隆時仿古玉璧逼真,而且十分精美。到了清晚期,玉璧的質料較差,做工粗糙,雕琢沒有章法,只求形似,不求工精,工藝水品大大下降。
古玉璧收藏觀
玉璧是一種圓板形、片狀、中部有孔的玉器,《爾雅》有“肉倍好謂之璧”的說法。肉即邊,好即孔,邊為孔徑的兩倍便是璧。
在存世的古玉璧中,肉與好符合倍數關係的不多。《爾雅》中有好倍肉謂之“瑗”、肉好如一謂之“環”的說法。“環”、“瑗”屬於璧類玉器,是一種特殊型璧。
在古代,璧是一種重要玉器,使用年代之長、品種之多是其他玉器不能相比的。璧有以下幾種用途:一為禮器,二為佩玉,三為禮儀饋贈品,四為葬玉。玉璧的紋飾隨著時代不同而有變化。商代璧多飾弦紋。春秋戰國至漢代,玉璧為雲紋、谷紋、蒲紋,間或有螭紋。唐、宋、元以後出現了凹雕螭紋、乳丁紋、獸面紋、花鳥紋裝飾的玉璧。
玉璧中應引起重視的是素璧、谷紋璧、蒲紋璧。素璧最早出現於新石器時代,最引人注目的有三個出土地。一是良渚文化遺址;二是廣漢地區早期文化遺址;三是齊家文化遺址。商代也有素璧,素璧在當時主要用於禮器。谷璧、蒲璧使用一直延續到明清時代。明清出現了一面
谷紋璧
以谷紋或蒲紋、雲雷紋、席地紋裝飾,一面飾花、鳥、魚、蟲、龍、鳳、八卦、吉祥物等圖案。《周禮》有“子執古璧”、“男執蒲璧”的記載。谷璧上鐫刻有成排的密集小乳丁,乳丁上雕成漩渦狀如同谷牙,取其谷可養生之意。蒲璧指帶有極淺的六角形格子紋的璧,取蒲能織席可以安人之意。這兩種璧多是戰國和漢代的,一般為幾厘米到十幾厘米,超過二十厘米的不多見,從存世或出土的實物看,寶光四溢,做工極精良。在戰國時期這類玉璧已被奉為珍寶,作為佩玉或抵押品、賞賜品、鑲嵌品、禮儀品及饋贈品。龍紋、鳥紋、鳳鳥紋、蒲璧見之於漢代,璧的表面用同心圓繩紋分為兩區,多達三區。外區飾龍紋或鳳鳥紋,內區飾蒲紋,三區內飾獸面紋。這種漢代璧一般用水玉製成,分厚薄兩種,直徑一般較大,大的有超過40厘米,但厚的並不多見。
龍紋的蒲璧很為奇特,以陰刻線組成,正面刻畫龍頭。鼻眼很大,鼻下雕粗陰線較寬但很淺,一般無嘴,其他部位用細線雕刻。龍為雙身,如飄帶伸向兩側,刻紋與龍身纏繞,代表爪或翅。玉璧的運用歷史久遠,跨度數千年之久,文化內涵極深。
古代的禮器,最常見的,除了青銅器(如鼎、簋等),還有玉器(如璧、圭等)。在三禮(《周禮》、《儀禮》、《禮祀》)中占有重要地位。
各式玉璧
璧是玉禮器中,較為廣泛使用的圓玉。凡貴族朝聘,廟堂祭祀,喪葬禮儀等,用璧都有規定。及後,出現的小玉璧,則是用於佩玉,作為裝飾之物。
《夜讀拾得錄(九十八)·送璧與返璧》一文中,衛國的右宰谷臣招待魯國大夫郈成之,“陳樂而不樂”,“酒酣而送之以璧”,正是說明谷臣將遇到凶事,或有不測。在當時,璧可作葬禮之器。送璧傳遞了將有凶訊。受璧者,心中便明白了。
古之圓玉,有璧、瑗、環、玦四種,這四種圓玉,在人事處理上作用不同。璧已如上述,瑗,主要用以召人。天子召見諸侯,諸侯召見卿大夫、士的時候,都要命人拿著瑗,以為信物。環,主要用以君免臣罪,許回復任;玦則表示君臣關係已經斷絕,返回無望。《荀子·大略》註:“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邊境,或遠離京都的地方),三年不敢去(離開),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
四種圓玉有四種不同用途,它們之間怎樣區別呢?古器物研究者拿圓玉的中心孔徑作為掌握標準,列出以下幾種情況:
①中心孔徑小於邊寬的,叫做璧。
②中心孔徑大於邊寬的,叫做瑗。
③中心孔徑與邊寬相等的,叫做環。
④凡是周邊有一個小缺口的環,叫做玦。
這是一般情況,也有不相符合的,如戰國中山園墓出土一件自名“玉環”的圓玉,中心孔徑就大於邊寬。儘管有些出入,上述以圓玉的中心孔徑大小作為辨識璧、瑗、環、玦,仍不失為一個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