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由青海省統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年度報告由青海省統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年度報告由青海省統計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編制而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報告青海省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青海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青海省統計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統計數據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1年,省統計局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
本年度報告全文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助力...
報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工作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
本年度報告全文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我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政務...
本年度報告全文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我廳緊緊圍繞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切實保障民眾知情權、參與...
為做好2012年年度報告的公布和報送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年度報告內容要符合要求 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指南、公開目錄是各級行政機關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總結、了解、掌握工作運行情況和量化分析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本年度報告全文及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2年,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
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履行工作職責、推動法治建設、轉變機關作風、服務基層民眾的重要渠道,年初制定並在廳網站發布了《青海省科學技術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0年版)》,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積極主動公開人事變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青海省醫療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統計數據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1年,省醫保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結合各縣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本年度報告,主要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青海省統計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泰州市統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年度報告主要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監督保障等方面,報告中所列統計數據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總體情況 2023年,海南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發布山東省統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要求,結合2023年棗莊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際編制而成。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我局報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總體情況 2023年,福建省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
堅持與時俱進,運營維護好統計新媒體賬號,最佳化入口網站欄目設定,提高統計輿情監測應對能力,加強與公眾對話溝通互動,持續走好網上民眾路線。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2023年省統計局未產生...
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6個部分。信息公開內容及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福州市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嚴格執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的要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規定編制。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現將省民政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如下。本報告所列情況的統計期限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現公開山西省統計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統計數據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2年,山西省統計局堅持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公布貴州省統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
此次培訓還著重強調了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撰寫的要求及注意事項,並按照去年報告模式進行了指導。培訓會對報告的撰寫格式提出要求,同時強調了報告的提交時間問題。全省各市(州)、長白山統計局、梅河口市統計局相關工作負責人和業務骨幹20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條例》規定,現公布雲南省民政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統計數據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3年,雲南省民政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