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青”和“人才強省”戰略,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為發展我省科技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和組織給予獎勵。

【發布單位】青海省
【發布文號】青政〔2009〕22號
【發布日期】2009-05-08
【生效日期】2009-05-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的決定
(青政〔2009〕22號)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青”和“人才強省”戰略,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為發展我省科技事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技術人員和組織給予獎勵。
根據《青海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規定,經省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評審、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定和科技廳審核,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在鹽湖鉀肥生產技術開發及產業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李小松同志為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獎勵人民幣50萬元;授予“黃河上游李家峽、公伯峽大型水電建設工程”等4項成果為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各獎勵人民幣8萬元;授予“柴達木盆地低成熟油氣成因及成藏機制”等11項成果為2008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各獎勵人民幣4萬元。
省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個人和單位再接再厲,為我省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做出新的貢獻。全省科學技術工作者和廣大幹部職工要向李小松同志及全體獲獎者學習,繼續發揚團結協作、攀登高峰、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不斷創新、銳意進取。大力加強科學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推動產學研結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不斷提高全省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科學技術發展水平,為建設創新型省份、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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