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州市鹽務局
- 批准單位:青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 職能:鹽業行政主管機構
- 性質:官方機構
單位簡介,主要職能,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青州市鹽務局是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濰坊市鹽務局。
青州鹽業公司是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依法從事本市的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隸屬於濰坊鹽業公司。與市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和管理全市鹽業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銷售等計畫指標;
4、履行政府授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權,加強對鹽產品市場的法律監督;
5、查處本市行政區域內私運、私銷、私購鹽產品等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辦理行政複議;
6、對全市鹽產品實行專營,核發、管理鹽業許可證;
7、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青州市鹽務局內設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稽查大隊、鹽政五個中隊、業務科、倉儲科。
辦公室:負責文檔處理、後勤保障、人事、黨建、信訪穩定、安全生產、計生等方面的工作。
財務科:財務核算、預算、結算、工資發放等方面的工作。
鹽政稽查大隊及鹽政中隊: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鹽業管理條例》、《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對我市的鹽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購銷、儲存等活動進行管理,對鹽業違法案件依法處理,負責全市食鹽零售單位的食鹽供應工作。
業務科:負責對單位用鹽的供應工作。
倉儲科:負責鹽產品的儲存工作。
辦公室:負責文檔處理、後勤保障、人事、黨建、信訪穩定、安全生產、計生等方面的工作。
財務科:財務核算、預算、結算、工資發放等方面的工作。
鹽政稽查大隊及鹽政中隊: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鹽業管理條例》、《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對我市的鹽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購銷、儲存等活動進行管理,對鹽業違法案件依法處理,負責全市食鹽零售單位的食鹽供應工作。
業務科:負責對單位用鹽的供應工作。
倉儲科:負責鹽產品的儲存工作。
領導班子
青州市鹽務局局長、青州鹽業公司經理:張勇,主持市鹽務局、鹽業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孫長文,負責行政後勤、黨建、信訪、計生、紀檢、安全、人事、車輛維修及新辦公場所籌建工作,分管辦公室。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李逢武,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小包裝食鹽、非鹽產品的銷售及食鹽零售許可證的管理,分管五個中隊。
青州市鹽務局副局長、青州鹽業公司副經理:馬長發,負責鹽產品的調撥、計畫編報,大包鹽的銷售及鹽政管理、稽查工作,分管鹽政科、業務科、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