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是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是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是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簡述【發布單位】81508【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5-03【生效日期】1992-05-03【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第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青島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5月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同時廢止。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即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的企業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行為。概念 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見附屬檔案)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
《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與鼓勵暫行辦法》是青島市人民政府1992年6月27日發布的辦法。中文名 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優惠與鼓勵暫行辦法 所屬類別 地方法規 發布日期 1992-06-27 生效日期 1992-06-27 ...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註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新增審批程式 在審批程式上,新增...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式是企業為企業的高新技術報備而走的合法程式。程式介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程式如下:(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
(二)參與編制開發區建設與發展的具體規劃,編制開發區內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擬定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細目,負責高新技術推廣運用工作;(三)受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和高新技術企業進入開發區的申請,並辦理審報工作;(四)領導開發區內...
2022年4月,青島市科技局發布《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企業申請入庫所需滿足的條件、入庫程式、獎補舉措、管理方式等。其中提到,入庫企業培育期為兩年,經培育達到高企申報條件且滿足一定評分要求的企業,可獲...
該細則的出台實施,對降低企業高企申報成本,提高企業申報積極性,使更多的企業進入高企隊伍,享受到國家減免稅優惠政策,助力企業科研創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市政府2014年年底發布了關於實施“...
本篇法規已被《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發布日期:2008年4月14日 實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停止執行 關於印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的通知 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 各省、...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提質增效的重要推手。優惠政策“含金量”大,社會關注度高,稅務機關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統籌謀劃,紮實部署,建立科學有序、銜接順暢的工作機制,既要...
為規範全國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務院國發〔1991〕12號檔案的有關規定,我委在認真總結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
青島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的規定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檔案要求,經青島市政府批准,青島市...
第十條 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主體。高新技術企業應當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原則組建、管理和經營。第十一條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凡符合認定標準規定的企業,可以提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
第十三條 風險投資機構在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額占其投資總額70%以上的,經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優惠待遇外,享受下列優惠政策:(一)可按不超過5%的比例在投資收益中提取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