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李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青島市李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青島市李滄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及有關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實施許可權內行政審批以及有關政務服務。負責審批服務標準化工作,編制審批服務事項目錄、辦事指南並向社會公開。負責許可權內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承接、取消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的有關審批服務事項。
(三)負責對進駐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以及有關政務服務事務進行管理。最佳化審批服務事項流程,規劃調整入駐大廳的部門(單位)、審批服務事項和工作布局。對進駐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進駐人員進行管理考核。協調、督促重大項目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管理維護和安全運行等工作。
(四)建立行政審批以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擬訂行政審批以及有關政務服務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之間的關係。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建立現場勘驗聯動工作機制,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業務協同、審管互動、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研究提出規範劃轉行政許可事項、提高審批服務集中辦理質量和效率等政策措施。推動落實商事制度改革。
(五)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環節制度、服務流程和標準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
(六)加強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設。負責推進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網路便捷辦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與國家、省級、市級政務服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開、信息安全、資源共享、社會評價等制度。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審批方式,著眼於為企業和民眾提供規範、便捷、透明、優質、高效的審批服務,整合最佳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全面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提高審批效率。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編制公開審批服務事項目錄指南,增強行政審批透明度,不斷最佳化幹事創業的營商環境。
(九)有關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李滄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方案的批覆》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應當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人事編制、財務管理、教育培訓、後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黨組及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日常工作。統籌統戰、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行政複議和應訴的相關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入駐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部門(單位)和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擔投訴、舉報的轉辦、督辦、核查工作。負責指導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商事經貿科
負責市場監管、商務、財政等領域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等工作。負責承接、取消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的相關審批服務事項。負責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流程最佳化和提速增效工作。負責與許可權內審批服務事項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推進落實商事制度改革。
建設項目科
負責發展改革、城市建設管理、安全生產、戶外廣告等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等工作。負責承接、取消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的相關審批服務事項。負責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流程最佳化和提速增效工作。負責與許可權內審批服務事項監管部門和駐區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社會事務科
負責機構編制、民族宗教、教育體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等領域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等工作。負責承接、取消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決定取消、下放的相關審批服務事項。負責相關審批服務事項的流程最佳化和提速增效工作。負責與許可權內審批服務事項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李滄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承擔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服務,提供專業化場所、設施等工作。負責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台系統的建設及維護。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控系統的建設及使用。維護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的秩序。宣傳、公示相關政策、法規信息、協助有關部門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滄區政務服務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政務服務工作的法規、政策和檔案精神。負責研究提出加強政務服務工作的方案和意見。負責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組織協調或全程代辦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重大工程、重要項目的政務服務事項。負責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各視窗和進駐部門(單位)及其視窗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等工作。負責健全完善政務服務信息安全、資源共享、社會評價、社會信用等制度,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路便捷辦理,實現“一網通辦”、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負責政務服務各類系統、平台的科學規劃、信息化建設運維保障等工作。指導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業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姜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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