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南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市南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市南區城市管理局是青島市市南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市政、市容景觀、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三)配合協調上級部門做好燃氣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市政道路設施的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轄區內河道、明溝、暗渠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轄區內的城區亮化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五)負責轄區內的環境衛生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監督許可權內的城區、近海岸海域的保潔。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設施工程的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等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六)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轄區內園林綠化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七)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前海一線風景區部分景點、遊園、廣場等區域的建設、保護和綠化、保潔等管理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九)牽頭城市防汛防雪、山林綠地防火、海洋藻類災害處置工作。
(十)推進城市管理領域便民服務改革。負責監督城市管理領域行業服務質量,拓寬為民服務渠道,提高便民化服務水平。
(十一)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培育、引導、扶持城市管理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強化行業監管和應急管理職責。深化便民服務改革,提升為民服務理念,拓寬服務渠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管理模式。

現任領導

城市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許群
內設機構綜合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檔案管理、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人員出國(境)、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城市管理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公用事業科
貫徹執行物業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承擔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備案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會同街道辦事處對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劃分。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工作。配合協調上級部門做好燃氣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工作。配合協調市有關部門做好城區亮化相關工作。推進城市管理領域便民服務改革。
市政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市政道路設施的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擬訂區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計畫,監督區管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實施。負責轄區內河道、明溝、暗渠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牽頭城市防汛防雪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環衛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擬訂轄區內環境衛生工作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設施工程的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環境衛生設施的使用管理、生活垃圾分類及收集清運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轄區內城區、近海岸海域的保潔。牽頭海洋藻類災害處置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綠化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園林綠化行業監督管理,負責擬訂轄區內園林綠化工作計畫,並監督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轄區內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工程,負責許可權內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及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轄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轄區內的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轄區內園林綠化方面的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山林綠地防火管理工作。
安全應急管理科
負責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體系建設。對系統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擬訂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計畫、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和應急演練。負責職責範圍內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工作,擬訂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或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分析評估預警行業安全風險,規範安全秩序,組織開展排查治理隱患。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培育、引導、扶持城市管理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
市南區物業管理中心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批准前期物業協定招標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前期物業管理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工作;負責優秀住宅小區(大廈)評選初審工作;負責創建綠色物業小區初審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小區月檢考核工作;負責物業公司的設立許可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青島市市南區園林植物保護中心(青島市浮山生態公園市南區管理中心)
協調各方共同做好區域內浮山的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對區域內浮山的日常養護、山林防火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嚴肅查處破壞山林、私帶火種上山、捕鳥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山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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