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嶗山區醫療保障局

青島市嶗山區醫療保障局

青島市嶗山區醫療保障局是青島市嶗山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落實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監督管理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建立健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負責落實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負責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負責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負責擬訂藥品、醫用耗材、藥械的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市、區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
(八)負責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協定管理及支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做好商業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合作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醫療保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書記:陳萍
主持嶗山區醫療保障局黨組全面工作
局長:陳波
主持嶗山區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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