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為市政府令第105號,發布於2000-06-08,生效於2000-07-0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青島市政府
青島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為市政府令第105號,發布於2000-06-08,生效於2000-07-01。
青島市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是一份地方法規,發布文號為市政府令第105號,發布於2000-06-08,生效於2000-07-01。【發布單位】81508【檔案來源】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05號)《青島市城...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2000年6月26日青政發〔2000〕107號)第一條為保障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和合理的醫療消費需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公務員在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本辦法享受...
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部門管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基金。職工和居民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以及其他醫療保障資金的監督管理,...
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是指通過公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救助資金(以下簡稱“救助資金”),是指各級政府通過一般公共預算資金、福彩公益金、社會捐贈資金等渠道籌集安排,按規定用於困難民眾生活、醫療、臨時困難等救助的資金。第三條 救助資金在社會福利救助體系框架內...
區醫改領導小組,可根據大額醫療救助基金的收支情況,對繳費額作相應調整。煙臺開發區大額醫療救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每人每月暫按工資總額的0.5%的標準繳納,保費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
實施辦法 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鄉弱勢群體的身體健康,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衛生廳湖南省...
因病施治,控制醫藥費用,保證醫療質量,為救助對象提供安全、便捷、優惠的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配合做好醫療救助制度試點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銜接工作;財政部門要研究制定城市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籌集並及時撥付醫療救助資金...
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城鄉弱勢群體的身體健康,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衛生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
第五條 救助標準 (一)屬於城市醫療救助對象和患有醫療救助疾病範圍內的城市居民,應先按《金昌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金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報銷,對其報銷後自負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部分,可申請享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