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即墨區醫療保障局

青島市即墨區醫療保障局

青島市即墨區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區醫保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審核同意的《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醫保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即墨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Qingdao Jimo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史修偉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建立並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區級統籌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實施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規定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建立並落實動態調整機制。負責落實全民補充醫療保險目錄管理辦法。
(五)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管理政策,建立並落實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採購政策。
(七)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以及省、市、區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
(八)負責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管理政策以及支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並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商業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合作政策。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醫療保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動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醫療保障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檔案管理、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群、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業務科。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健全和實施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編制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實施醫保目錄規定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
負責監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醫保支付管理政策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負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管理結算工作。
負責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救助,承辦中央以及省、市、區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資金的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領域內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區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區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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