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中醫藥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和政策性措施。統籌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負責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落實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組織開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效果評估。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和傳染病疫情信息。
(五)負責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六)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等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地方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七)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八)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衛生健康領域新舊動能轉換有關工作。
(九)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領域綜合執法工作。完善綜合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基層衛生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落實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開展對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十五)擬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擔區保健委員會、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擔推進衛生健康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政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即墨·健康家”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職責分工
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與區民政局的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貫徹落實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政府規章,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
(1)區衛生健康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組織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市場監管局協助區衛生健康局收集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
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應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
(3)區衛生健康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區市場監管局。
(4)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管局推動使用環節的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
3、關於中國小校食品安全管理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應學校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4、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總體牽頭組織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牽頭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農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局牽頭推進“廁所革命”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牽頭負責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相關工作。區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加強村莊規劃工作。區發展改革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參與做好相應工作。
6、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即墨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
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值班管理、檔案管理、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對外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從嚴治黨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做好行風建設、工作紀律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全行業醫德醫風教育和作風建設。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做好平安醫院建設等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招才引智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規劃發展科(掛法規科牌子)。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產業、中醫藥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及基本設施建設,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推進衛生健康領域招商引資,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參與擬訂完善衛生健康和生育利益導向政策。
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推進衛生健康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工作。
(五)醫政醫管科。負責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監督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衛生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協調處理醫療糾紛。負責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全省基本藥物使用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組織開展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六)公共衛生與疾病預防控制科(掛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科牌子)。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傳染病防治監督、重大工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監督。組織對急性職業中毒、重大傳染病疫情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組織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監測和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負責衛生健康、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承擔區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掛老齡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落實生育政策,開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做好流動人口生育政策落實。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收集核對違法生育信息。擬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八)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區衛生創建工作,負責開展國家、省級衛生城市及各類衛生村鎮創建和鞏固工作,組織開展控制吸菸等工作。負責指導單位和居民區做好病媒生物防治等有關衛生工作。負責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區愛國衛生月等活動。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衛生健康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