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青島市兒童福利院,又名青島市藍天之家。於1998年10月建院,前身為青島市社會福利院的兒童部。是青島市民政局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供養兒童370餘名,其中98%為殘疾兒童。擔負著全市棄嬰的收養、寄養管理,提供醫療、護理、康復、特殊教育等服務。
機構目前有兩處基礎設施,位於青島東部市區的青島市兒童福利院本部,依山臨海,綠蔭環抱,三樓相連的品字型建築風格別致,寓含深意。它占地16餘畝,於1996年5月興建,1997年5月30日落成投入使用,總投資500多萬元,建築面積3400平方米;坐落在膠州張應鎮的青島市藍天之家寄養兒童工療康復中心,占地26.3畝,建築面積18000多平方米,總投資3000餘萬元,能夠同時滿足500名孤殘兒童進行康復、教育、簡單的勞動技能培訓等活動,於2008年12月投入使用。兩處基礎設施,功能互補,特點各異,精心構建起孤殘兒童生活和成長的家園。
管轄區域
青島市
主要職責
1952年10月,
青島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接管了靠接收外國津貼的
天主教堂孤兒院(海泊路159號),更名為兒童教養院。接管時有土地30餘畝,平房42間,乳牛4頭,乳山羊2隻,孤兒17人,中國籍修女9名,工人19名。 1955年2月25日,市民政局派幹部5人,大夫1人,護士3人,保育員50人,到安徽省
蕪湖市收養因水災而遺棄的嬰兒100名。 3月7日帶回青島,收養於兒童教養院。嬰兒年齡最小的4~7個月, 最大的3周歲。兒童普遍營養不良,多數患有疾病,送醫院治療者占62%。 根據嬰兒身體狀況與年齡大小,定量、定質、定時安排飲食,輪流值班護理,定時安排飲食,輪流值班護理,定時洗澡,勤換尿布,保持室內空氣清新,使兒童健康成長。 1956年7月, 青島市生產教養院幼兒部56名兒童遷入兒童教養院。後駿馬上窮容淄博、昌濰、萊陽等地區城鎮之流浪兒童入院。是時,該院共有嬰兒14名,幼兒26名,兒童121名,工作人員30名。全部生活費由國家負擔,每人每月一伙食費10.5元,被服、醫藥費4元。 收養兒童以學為主,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正規上課,從體貼愛護出發,加強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家護公共財物的“五愛”教育。對流浪兒童與孤兒分別管教,建立管理制度,賞罰分明。兒童按文化程度劃為1~6個年級,使用正式國小課本。 1956年,4年級以上學生主課考試全部及格,3年級以下,不及格者占16%,暑期畢業生7人,有兩名報考國中被錄取。 1957年9月,該院遷至
水清溝(開封路1號) ,1959年10月1日改稱青島市兒童福利院。1959年,開展勤工儉學勞動,兩年間勞動純收容兒童生活外,還用於有關兒童福利工作方面的建設,收容兒童生活準高於市民。院內建立了籃球場,購置桌球台,使兒章能參加多項體育活動。 1961年,在城陽成立青島市少年兒童工讀學校,主要收容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法定判刑年齡的頑劣兒童。 同年2月底學校遷樓山後
南渠,1962年遷牛毛山,時有兒童60名。青島市民政局決定對收容兒童分別管理,對頑劣兒童和孤兒分別教養,因此對兒童福利院與少年兒童工讀學校的兒童進行了調整,調整後,兒童福利院有教職員25名,兒童128名。1964年,青島市兒童福利院改稱青島市第三社會福利院。1971年5月,該院又合併於青島市社會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