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青島保稅區管理委員會是青島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統一管理保稅區的行政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保稅區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Qingdao bonded area management committee
  • 性質:行政機關
  • 上級政府:青島市人民政府
  • 管轄事務:統一管理保稅區的行政事務
  • 內設機構數:19
職能介紹,機構設定,

職能介紹

,行使下列職權:
1、編制保稅區建設發展規劃,經青島市人民政府審查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制定和發布保稅區的各項行政管理規定;
3、制定管委會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方案,報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4、管理保稅區的財政、勞動人事、土地、房產、交通運輸、公用事業、等行政事務,協助海關對保稅區進行監管;
5、負責保稅區內各項公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6、審查批准保稅區內的投資項目;
7、審批保稅區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企業中方人員的短期因公出國;
8、管理監督保稅區的對外貿易、轉口貿易和開發建設等經濟活動;
9、被授予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職能:
負責文書處理、綜合文稿起草、審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政策研究、經濟調研工作;負責督查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落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區內重要活動、重要會務工作;負責管委各項重要接待工作;協調處理區各種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全區保密、機要工作;負責全區數位化建設和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運行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人事局
職能:
負責幹部考察、任免、獎懲、交流、調配等工作;做好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後備幹部培養和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管委幹部工資檔案管理;負責全區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區人才引進和幹部培訓工作;推進保稅區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政局職能:
負責區各類專項資金的籌集、計畫、安排、調度、審核及核算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區年度總預算和年度總結算工作;負責對區內政策性補貼項目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及區屬國有企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各項經費開支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內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區財務人員的資格審查和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考定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經濟貿易發展局
職能: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區經濟發展計畫;負責拓展、推進保稅區功能開發;負責全區內外資企業設立、變更、年檢等事項的諮詢、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區內企業產業升級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 建設局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建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工地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硬環境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區內防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區內企業勞動用工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審計監察局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審計、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區內審計項目計畫及組織實施;參與政府採購和管委投資項目招投標;組織實施專項審計、審計調查和審計專業培訓;負責全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反腐倡廉等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的管理情況;按管理許可權組織或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承辦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文化中心
職能:
負責區域文化建設、文化立區的各項工作;負責全區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工作; 負責區級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機關事務管理局
職能:
負責辦公場所管理及辦公樓的水、電、暖設施正常運行維護、保衛、消防工作;負責車輛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管委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宣傳中心
職能:
負責全區對外宣傳推介工作;負責組織工委、管委重要活動的新聞發布、宣傳策劃及實施;負責管委各部門對外發布的宣傳材料內容的審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統計信息中心
職能:
負責全區統計工作;負責區域經濟相關調研工作;統一領導和協調本區域內的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投資合作促進一局
職能: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搞好項目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發揮保稅區政策的輻射帶動作用;負責完成市委、市府下達的幫扶招商任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投資合作促進二局
職能: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搞好項目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發揮保稅區政策的輻射帶動作用;負責完成市委、市府下達的幫扶招商任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企業服務中心
職能:
負責全區企業服務工作;負責對入區項目免費代辦、協辦註冊手續;負責管委綜合服務大廳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主任接待日和駐區單位聯席會議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企業“8110”熱線接、辦、轉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日常工作;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物流發展中心
職能:
負責區域現代物流產業研究、政策制定和宣傳推介工作;負責擬訂區域現代物流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物流項目招商工作;負責倉儲企業的行業管理、認證和服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市場發展中心
職能:
負責編制市場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高端市場調研、論證、報批、培育、扶持、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國際會展的開展及相關調研工作;負責全區市場會員企業的資格認定及會員管理工作;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 房產與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國土房屋管理局)
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區土地、房產、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出讓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徵收、解繳;負責地質環境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土地房屋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城市維護計畫和市政公用設施維護項目計畫,並負責實施;承辦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九、區區聯動辦公室
職能:
負責編制聯動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聯動發展政策及規定;負責發揮保稅區政策的輻射帶動作用;負責聯動區域聯動發展等工作;負責完成市委、市府下達的幫扶招商任務;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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