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據零點調查與指標數據網最新的調查:超過50%的中國城鄉居民認為貧窮是不幸福的主要原因,而“健康狀況”更成為人們感到不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
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體系的建立可以大大提高他們抵抗各類風險的能力,降低風險的程度,進而降低他們的預防性儲蓄,促進消費,這對於我們改變當前儲蓄過度而造成的國內需求不足具有積極的意義。另外,從長遠來講,隨著中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靈活就業人員中相當大比例的農村人即將成為城裡人,那么儘快建立這些人的社會保障對我國社會的長遠發展是有利的。
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的現狀主要是:(一)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形式多種多樣。(二)我國靈活就業人員數量眾多,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人數不多。(三) 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工作特點是工作的臨時性、間斷性、不穩定性和收入的不固定性。(四)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需辦理掛靠手續。(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一般為各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0%。(六)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加醫療保險,足額繳費後,在一定的醫療等待期後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目前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中存在問題主要是:(一)參保人數少,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二)由於工作的不穩定性,影響到參加醫療保險的連續性。(三)平均繳費水平低,影響到基金的收入。(四)跨地區轉移難。(五)管理滯後。根據我國靈活就業人員的現狀和存在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對策建議:(一)強調醫療保險的強制性,應保盡保。(二)加強繳費基數稽查,應收盡收。(三)積極完善政策:建立多種形式的繳費水平,對應不同的待遇享受;建立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機制。(四)重視參保後管理,堵住漏洞,防止騙保行為。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滿足條件:
1.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2.就業年齡範圍內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在本市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優惠政策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老工業基地改造的迅速推進,以靈活就業形式就業人員的隊伍不斷擴大。為解決好這部分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推進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按照國家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要求,從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入手,在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佳木斯在2004年7月1日出台了政策規定。這一政策的出台,進一步健全了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對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維護社會穩定都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一朝參保終身保障
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年齡超過35周歲以上的以靈活就業形式就業的人員在2005年年底仍不辦理參保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受理。年齡小於35周歲靈活就業人員從2006年起再參加醫療保險,須先補繳2001年至參保時間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這次政策的調整,進一步明確了已參加醫療保險的改制企業職工的醫保接續期限,即在解除勞動關係三個月內到醫療保險局辦理接續手續,超過三個月的,按靈活就業人員有關規定執行。對年齡較大但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國企下崗職工,在政策上給予一定的照顧,即國企職工在參加醫療保險時,其本人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前國有企業工作期間的法定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國企職工在2005年年底以前參保,一般只須先補繳2001年至參保時間的醫療保險費,就可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這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企下崗職工的負擔。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就是說男60周歲、女55周歲後就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只繳納大病醫療救助費,仍可以享受到和用人單位退休職工相同的報銷待遇,有一個終身的醫療保障。
這次醫保政策的調整,在降低個人進入醫療保險保障體系門檻的同時,也減少了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負擔,同時提高了醫療保險待遇,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懷。現在,靈活就業人員只在按規定補繳齊醫療保險費十二個月後,以後每年在規定的時限內,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就可以享受到和機關幹部、企業職工一樣的年最高報銷8.5萬元醫療費待遇。這一報銷標準將隨著醫保事業的發展而提高。如果您的病在當年沒治好,第二年還需要救治,仍根據同樣的標準為您報銷,直至醫療終結為止。
如何辦理
法定勞動年齡內為參保年齡
參保人群指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勞動能力的,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制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如個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外來務工人員(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外來人員務工許可證)、失業人員、所在單位完全沒有繳費能力暫時不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等。
一定要詳實地登記聯繫電話
據了解,本市戶口的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首頁和本人頁的複印件、近期免冠一寸(3.3厘米)彩色照片2張,初次參保必須由本人到醫保中心二樓靈活就業視窗辦理;異地戶籍人員,除以上手續外,還需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和勞動部門核發的用工契約,必須由本人到醫保中心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參保時,一定要詳實地登記聯繫電話(固話和手機),以便於在需繳費前及時通知。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上年度全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4.9%的比例繳納一年的基本醫療住院統籌基金和100元的大額救助金。辦理退休後,每年只需繳費100元大額救助即可。今年的繳費金額總計為1285.36元。
男性滿60周歲後,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25年;女性滿55周歲後,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22年。不足實際繳費年限的,需按退休年齡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自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退休人員住院統籌待遇。具體補繳金額,需到醫保中心二樓靈活就業視窗進行核定計算。
醫保卡不能在藥店購藥
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同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只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待遇,不設個人賬戶。也就是說,住院時可持醫保卡就醫,但不可用醫保卡支付醫藥費或在藥店購藥。
可享受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符合基本醫療的費用(除丙類,乙類×90%+甲類),起付線以上(省1000元,市700元,區400元)統籌報銷比例為:省級醫院85%,市級醫院88%,區級醫院91%;退休後,統籌報銷比例為:省級醫院87%,市級90%,區級93%。
門診報銷比例。在醫保中心指定的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衛生服務站進行門診治療,開具長春市基本藥目範圍內的藥品,400元以下的藥費可報銷30%。
可申請門診慢性病,審批通過後,享受一定的補助;也可申請門診大病,審批通過後,享受一年只收取一次起付線的住院報銷待遇。退休後由於特殊原因長期居住外地的參保人員,還可申請異地就醫,審批通過後,可享受與在本地住院相同的待遇。可享受職工“免費”透析治療。可享受單病種工定額治療職工待遇。可在指定的市醫保定點醫院享受部分診療項目下調政策。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辦理手續:
1、申報、登記:靈活就業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市醫療保險局辦理早報、登記手續。經審查合格後,辦理人人醫療保險證、卡和專用處本。
2、核定繳費:市醫療保險局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登記情況,按規定核定,填報《繳費核定單》。
3、繳費程式:靈活就業人員持市醫療保險局加蓋核定專用章的《繳費核定單》,直接到市地稅徵收局納稅大廳繳費。費票由市地稅徵收局傳到市勞動結算中心,市勞動結算中心傳到市醫療保險局。市醫療保險局每月定期向勞動結算中心傳遞一次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核定數據。
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是按照一定的繳費比例進行的。實際上,各地的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不同的。那么,這一比例是怎樣的呢?這就需要靈活就業人員進行全面了解。
長沙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參加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之和)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建立個人賬戶。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因本人原因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從欠繳費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保待遇。3個月內補足本金和利息的,從繳費的下月起恢復享受相應待遇,但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提高10%;逾期3個月未繳費的,從補足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復享受基本醫保待遇,但本結算年度內個人自負比例提高15%。
瀋陽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從申請變更的次月起,靈活就業人員就可以按6.8%比例繳費,每月繳基本險113元。2008年7月以後(含7月),再按照瀋陽市新社平工資的6.8%進行繳費。不同的繳費比例,在醫療上所享受待遇也有所不同,但退休後均享受按10%比例繳費所享受的待遇。
繳費比例一經重新選擇之後,就不能再做變更。以往參保人員選擇按10%比例繳費者,勞動部門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但選擇按6.8%的比例繳費後,在繳費期間,不設個人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手續後,從次月起建立個人賬戶。而變更之前的應繳、實繳保費不予變更、退費。此前選擇按5.6%比例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屬於本次調整範圍,不能辦理變更手續。
貴陽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一)年滿35周歲及其以下的靈活就業人員,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由4%調整為3.4%。
(二)35周歲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由5%調整為4.4%。
安陽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按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按2010年安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231元的60%-300%進行調整規範,最低繳費基數1339元,最高繳費基數6639元,市區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按2010年安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231元最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3.2%,月繳費標準為71.39元;繳費費率為5%,月繳費標準為111.5元;繳費費率為7%的,月繳費標準為156.17元。
各省市的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政策有所差異,參保人可到當地社保局進行諮詢。
繳費時間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各地均實行最低繳費年限制度和實際繳費年限制度。大致為最低繳費年限男不低於25-30年;女不低於20-25年。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且繳費的累計年限規定的,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最低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達不到規定標準的,補繳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2、靈活就業人員主要的組成部分為下崗職工,年齡結構較大。據有關資料顯示,年齡35-40歲占44%,41-50歲占40%,50歲以上占16%。10-15年的實際繳費年限,即10-15年以後,他們中大部分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不再繳費,享受醫療待遇。10-15年間繳納的醫療費為7-8千元。而單位職工退休後,單位仍然負擔其6%左右的醫療保險費。破產單位退休人員參加醫保時一次性交足10年的醫療保險費,大致為7-8千元,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與靈活就業人員相比相對較短。另外,一些用人單位退出或長期休病在家的城鎮居民,也屬於靈活就業人群,他們參保後使用統籌基金較其他參保職工多。從以上分析看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10-15年達到法定年齡後,不再繳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待遇,與參保單位和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相比,顯然不公平。這樣一些用人單位為減輕負擔,逃避責任,可能會將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推向社會。醫療保險強調雙方負擔,權利與義務對等,體現公平性。因此,專家認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達到實際繳費年限,同時年齡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參照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辦法,一次性補繳5年左右的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最低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制度。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實際繳費年限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足額繳費的累計年限,期限須滿10年。
靈活就業人員需要時刻關注國家制定政策,全面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