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靈寶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隸屬:靈寶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靈寶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電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旅遊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和文物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電事業、旅遊業、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動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和高質量發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工程實施。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配合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推動靈寶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相關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區、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三)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指導全市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七)組織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智慧廣電”建設和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文物和博物館人才培訓。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十九)負責域內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國家級和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傳統古村落進行推薦申報和規劃、管理、保護、監督工作。
(二十)組織全市文物資源調查,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省級、市級、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全市大遺址保護、古建築保護維修、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項目,負責全市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
(二十一)負責推動和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負責文物文博領域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二十二)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並監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規劃、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和文物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市文物事業統計工作。
(二十三)負責組織全市區域內國家、省、市重點項目建設中的文物搶救保護工作。
(二十四)擬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工作規劃,組織實施重大文物保護科技項目,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
(二十五)擬訂全市文物資源管理利用規劃,指導全市文物文博單位開放利用及文創產品的研發推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文物單位的開放管理、保護利用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科(科技教育科)。
(三)人事科。
(四)財務科。
(五)藝術科。
(六)公共服務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七)產業發展科。
(八)宣傳推廣科。
(九)市場監督管理科。
(十)文物科。
(十一)安全保障科。
(十二)傳媒機構和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
(十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現任領導

局長:章江麗
紀向東(黨組成員)負責函谷關景區管理處全面工作。
馬連潔(黨組副書記)負責黨務、人事、文明城市創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評議、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環境格線化監管、信訪穩定、黨建目標管理考核、思想政治、組織、精神文明建設、統戰、人民武裝、史志、植樹造林、智慧靈寶、計畫生育、市委下達聯繫重點工業企業的幫扶指導等工作。
蔡志宏(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文化旅遊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脫貧攻堅、文化旅遊課題研究與成果創新、政策理論研究和實踐創新發展、機關重點工作督察督導考核、政策法規、科技教育、市域內大宣傳等工作。
張贊平(主任科員)負責安全、後勤保障、政法綜治、依法治市、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與消防、禁毒、掃黑除惡、森林防火、防汛、愛國衛生、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困難職工等工作。
何新濤(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掃黃打非、智慧財產權保護、質檢等工作。
郭麗萍(副科級幹部)負責藝術、公共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行業扶貧、農家書屋等工作。分管單位和科室:藝術科、公共服務科、文化館、圖書館。
單戰戰(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負責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文物、大遺址保護等工作。
嵇海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負責機關、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季點評月觀摩、政府經濟目標考核、財務、審計、統計、綜合治稅、協稅護稅、國有資產清查、重點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新上投資項目或入庫投資項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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