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機構名稱:中共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單位地址:縣城東大街38號。

縣委政法委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執法監督、隊伍建設等重要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 地區:靈台縣
  • 性能: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 單位地址:縣城東大街38號
  • 類別:政府職能部門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下屬機構,

單位簡介

機構名稱:中共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靈台縣委政法委員會
單位地址:縣城東大街38號。
縣委政法委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執法監督、隊伍建設等重要任務

主要職責

2.組織、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會穩定情況,協調處理群體性事件。
3.檢查政法部門公正廉潔執法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促進公正廉潔執法的具體辦法。
4.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5.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平安建設措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營造安定的社會環境。
6.組織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排查化解矛盾隱患,指導、協調、推動政法部門做好涉法涉訴信訪工作。
7.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8.組織、推動政法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協助紀檢部門查處違法行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輿論情況和影響社會穩定的輿情信息,指導、協調政法綜治維穩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10.及時向縣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況,辦理縣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委政法委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室、執法監督室三個機構。

下屬機構

機構名稱:靈台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人姓名:賈文科
單位地址:縣城東大街38號
縣綜治辦是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與縣委政法委合署辦公,下設縣見義勇為協會。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上級部署和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規劃、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意見。
2.根據黨委、政府決定和部署,對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具體組織協調各單位按職責分工,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
3.調查研究,綜合情況,傳遞信息。
4.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組織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考核,做好表彰先進,推動後進的具體工作。
5.向有關部門就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獎勵、處罰的意見建議。
機構名稱:靈台縣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姓名:杜建國(兼任)
單位地址:縣城東大街38號
縣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全縣黨委維護穩定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維護穩定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全縣維護穩定工作,對全縣維護穩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督辦。
2.掌握全縣社會穩定情況,對影響穩定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上級維穩部門報告,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及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
3.定期綜合分析全縣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預測形勢,提出對策,供黨委、政府參考。
4.組織全縣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排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掌握影響穩定的問題,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隱患的措施建議。
5.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敏感期、國家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節慶期間的維護穩定工作。
6.針對全縣可能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協調組織制定和完善處置工作預案。對發生的群體性事件,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及時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妥善處置,並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措施。
7.組織有關方面對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對穩定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
8.加強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完善信息、排查和協調、督辦等各項維護穩定工作機制,強化維護工作責任制,並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鄉鎮、部門實施責任追究。
9.完成上級維穩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綜治辦、縣維穩辦和縣國家安全人民防線辦公室(簡稱縣國安辦)均為科級建制,縣維穩辦、國安辦與縣防邪辦均掛靠縣委政法委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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