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和環保局於2015年12月16日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開始啟動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機型收費。
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2015年12月18日,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和環保局於2015年12月16日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開始啟動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機型收費。
上海市環保局表示,通過收費,預計2017年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將減少50%以上。排污費將全部上繳國庫,納入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收費標準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將分為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2015年10月1日起)在國家試點行業基礎上,收費對像增加塗料油墨生產、汽車製造、船舶製造等行業。第二個階段(2016年7月1日起)增加工業塗裝、工業塗布等行業,第三個階段(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家具製造、醫藥製造、電子、橡膠塑膠和木材加工等行業,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
上海市環保局稱,第一階段的收費標準是每千克10元(人民幣,下同),第二階段為每千克15元,第三階段為每千克20元。
上海還將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以鼓勵高水平治理。對於未按要求進行廢氣治理的,按照收費標準的兩倍徵收排污費;對於排放濃度低於或等於排放限值的50%,且當年未被環保部門處罰的,按照收費標準的50%進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