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霞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霞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隸屬於霞山區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霞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所屬單位:政府霞山區
  • 主要職責:計畫生育實施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霞山區有關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檢查指導、監督街道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法制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查處違反計生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突發事件;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計畫生育工作機制,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二)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協調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督促各計生轄區落實計生管理措施,確保年度人口計畫任務的完成。
(三)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日常檢查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和信息網路管理,指導基層搞好人口檔案管理;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組織開展計畫生育宣傳月和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專、兼職幹部的培訓,辦好婚育學校。
(五)搞好計畫生育服務站和服務室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病、殘兒的鑑定和手術後遺症的處理及優生優育工作。
(六)組織開展對己婚育齡婦女的季度查環查孕及計畫生育技術優質服務工作,做好藥具管理和供應;抓好己婚育齡婦女常見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指導基層搞好孕前管理。
(七)搞好區、街、村(居)委會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開展創建計畫生育“兩無”活動,大力推行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抓好計畫生育協會建設。
(八)加強計畫生育的財務管理,指導街道做好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和罰沒款的管理。
(九)按照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擬定對街道和村(居)的考核辦法,並做好接受省、市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
(十)指導、協調區機關各部門搞好計畫生育工作,督促各部門配合街道、社區管理好無業子弟和家屬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與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和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綜治、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編制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機制;承擔國家、省和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算、結算工作和直屬單位經費開支的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群、紀檢監察、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系統的評優評先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者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股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檢查、督促、指導街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計畫生育先進典型事跡,宣傳人口理論,優生優育等科學知識;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征訂、發行工作;承擔計生幹部的培訓工作和區婚育學校的辦學工作,指導街、村的婚育學校工作;負責本局宣傳器材的管理、使用和圖片、影帶的收集、編輯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
擬訂我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辦法和相關措施,並負責檢查督促貫徹執行有關法規和實施情況;管理、監督各轄區計生證件發放使用;承擔本級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指導、檢查和監督;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制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計畫生育政策的解釋;負責計畫生育獎勵政策的調查、審批工作;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案件。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貫徹執行市人口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擬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規範,制定實現人口規劃的實施辦法和方案,檢查、督促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的日常工作;及時分析各個時期的人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年度人口計畫生育任務和各種節育措施任務的分配,理順城區計生屬地管理的業務工作,制定全區統計業務的管理規範,指導全區計生系統統計業務、人口檔案建設和計算機信息化建設的管理開發套用,負責統計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廣東省計畫生育服務證》的計畫和調配等工作。
(四)科學技術服務股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管理區計畫生育服務站的工作,指導鎮、街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負責駐區各醫院開展計生手術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諮詢和節育手術的檢查指導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計生集中服務活動技術服務的工作安排;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獨生子女病殘兒技術初次鑑定、指導和扎後復孕原因的調查及技術處理工作;負責組織計畫生育科研工作,會同衛生部門推介國內外計畫生育先進技術、臨床經驗及先進藥具,不斷提高計生專業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組織開展對已婚育齡婦女的季度查環查孕及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和普查普治工作;指導、督促計生藥具站做好避孕藥具的組織、發放和銷售工作,負責藥具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區二孩指標的審查、送檢工作和收養孩子的審批工作;負責終止妊娠審批工作。
(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計畫和調配等工作。
(六)責任制考核辦公室(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組織實施《霞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實施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
非領導職數按上級有關規定設定。
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股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檢查、督促、指導街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計畫生育先進典型事跡,宣傳人口理論,優生優育等科學知識;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征訂、發行工作;承擔計生幹部的培訓工作和區婚育學校的辦學工作,指導街、村的婚育學校工作;負責本局宣傳器材的管理、使用和圖片、影帶的收集、編輯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
擬訂我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管理辦法和相關措施,並負責檢查督促貫徹執行有關法規和實施情況;管理、監督各轄區計生證件發放使用;承擔本級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指導、檢查和監督;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制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計畫生育政策的解釋;負責計畫生育獎勵政策的調查、審批工作;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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